深化“三大专项行动”。
1. 校园及周边环境。
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深化“三大专项行动”。
1. 校园及周边环境。
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巩固四项成果。
巩固校园安全建设实效。
组织开展校园保安“四百”建设和“四一工程”建设“回头看”,推动解决专职保安员、“学生防护岗位”、校园封闭管理、一键报警、一流监控维护管理等疑难问题。
巩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成效。
会同有关部门,以防溺水“1+4+1”工程(即开展普及游泳教育行动和“泼水”行动+加强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建设+坚持为学生和家长上同样的“防溺水课”)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学生预防溺水联合专项行动, 从而为学生筑起防溺水的坚固安全防线,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加强重大考试的安保效能。
继续组织开展“考试保护行动”,严防和打击有组织的作弊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高考、高考等重大考试安全、稳定、顺利进行。
巩固学生家长安全教育的有效性。
组织人民警察深入校园、社区、村团体,以反欺凌、反诈骗、反毒害、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以学生和家长为主要对象,开展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学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
提升四种能力。
提高调查和控制学校冲突风险的能力。
加强矛盾风险排查处置措施,对被调查涉及学校和学生的矛盾纠纷、风险实行账本管理,按分类分级处理,推进实施干预防范措施,防止形成实害。
提升校园周边综合改造能力。
会同相关部门,在校园周边建立集中整改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整改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整改形式、时间安排。 严肃查处收留未成年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严厉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校园暴力事件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农村校园巡护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应急准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处置。
提高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实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内区域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三大改善工程”。 制定“一校一策”交通组织优化方案,规范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 加强巡控,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文明守法出行。
创新四项举措。
建立涉及学校和未成年人的案件。
研究与判断审查机制。
总结分析问题原因,推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落地,堵住安全防范漏洞,有效防范涉及学校、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建立定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机制。
形成报告并报送党委**及有关部门,并带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完善校园安全综合管理机制。
建立规范的校园安全指导体系。
省公安厅制定了规范化的校园安全管理台账模板,供各地参考使用; 制定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任务清单、监督检查模式,形成自上而下推进校园安全工作的闭环管理机制。
建立“最小应急单位”处置机制。
推动建立“1分钟自救、3分钟互救、5分钟增援到位”的“最小应急单位”处理机制,对校园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响应。
完善两种机制。
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充分发挥治安职能作用,推动建立系统治理、源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国,构建保护机制体系; 推动建立邻里监护和监护机制; 推动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实施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保护措施; 推动建立校领导主导的校园预防、预防自杀、防霸凌机制; 推动加强12355**建设、宣传联动和反欺凌举报**; 推动开展重点行业场所预防和处置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
推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
积极参与平安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未成年人教育扶持机制,及时干预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加强涉案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加强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加强重点行业和场所管控; 重视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