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才. 吴志才.
2024年,第一份文件提出,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指导,“加强科技改革两轮驱动”。 全省高质量发展会议还明确提出,“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新的优质生产力,是广东的战略举措和长远战略”。 这为广东打破城乡双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百万工程”和农村全面振兴新征程指明了方向。
广东经济总体发达,但仍面临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即城乡发展不平衡。 因此,广东在推进“千万工程”方面下了最重要的功夫,着力学习和运用“千万工程”中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对标浙江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寻找广东学习的“坐标”。 要树立全球发展思维,打破传统的小规模行政边界,以县域为一体,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从村镇、示范带、县城四个空间尺度打造全球空间,探索县域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解决之道在于用好科技和改革,聚焦“三乡”领域,加快形成新的优质生产力。
塑造现代农业的新动能。
农业是温饱之源,是生存之本,粮食安全是压舱石和稳定器。 广东要围绕粮食安全战略,通过科技赋能和改革赋能,推动生产性农业向科技型农业和服务型农业延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强省建设。
践行大食的概念。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要从耕地资源扩大到全国国土资源,坚持适粮服粮、宜牧业服牧、宜捕渔、宜林林的原则, 从而形成与市场需求和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依托“山、江、海”生态格局,重点向海洋、森林、河流扩张。
践行大科技理念。 顺应农业科技数字化、平台化、一体化、互动化创新趋势,赋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农产品生产与粗加工、深加工协同发展,发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等新兴农业产业。 推动智能农机、无人机、农业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装备示范和成果应用,探索“创新链+产业链”双向融合机制。
践行大产业理念。 打破传统种植养殖主导的农业发展格局,深挖“特色”资源,做好“特色”文章,推广“特色农业+”发展模式,深度融合休闲、旅游、生态、文化、医疗、教育等产业,以乡村文化旅游为基础,发展优质乡村服务业,打造产品新业态,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
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
农村是农民的立足之本,是中国五千年文明的根基。 长期以来,各种因素从农村向城市一向流动,导致农村“流血”和“空心化”。 因此,要通过城乡融合激活乡村发展的潜力和后力,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城乡资源机会均等。
以数字乡村建设激活新动能。 目前,农村电子商务、移动社交、数字娱乐在农村地区迅速普及,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数字技术与农业发展、乡村治理、农民生活的融合并不深入。 着力提升农村“新基建”发展速度,加快部署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基建,推动传统农业生产、商贸、物流、水利等传统基建数字化转型。 要解决农产品从源头到城市、从田间到城市餐桌的“第一公里”问题,推动农产品生产、供销全链条数字化升级。 要瞄准乡村治理痛点,打造有针对性的数字化治理方案,培养一批具有数字政府意识的村级领导,重视对农民的数字技能培训,包括社区营销、直播电商等。
打造乡村文化的“聚宝盆”。 发展乡村文化,用文化基因传承文化记忆,盘活闲置的乡村资源,以文化、商旅、数字体验的融合赋能怀旧的“形”和“魂”,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实力。
通过改革激活“三地块”资源。 要把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宅基地用地、农田与改善人居环境、产业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结合起来,唤醒休眠资源。
为新农户打造新优势,实现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 要明确农村全面振兴是“为了谁”、“为了谁”,最终目标是让农民过上富裕美好的生活。 因此,要以农民为主体,依靠农民发展,重点是促进“老农民”向“新农民”的转变。
加快培养一批知识渊博、技术精湛、管理良好的新农户“主力军”。 特别是要加强对乡村手工业者的培训。 乡村工匠是广袤农村中一个独特的群体,与传统农村精英单纯靠经济实力和农村社会威望取胜不同,乡村工匠拥有独特的专业技能或手艺,可以成为连接传统与现代的“守护者”,适应市场和资源的“家庭成员”,以及将人才与组织联系在一起的“中间人”。 要主动做好测绘与推荐相结合的工作,让更多的乡村工匠涌现出来,从“放任自流”到“精心培养”,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同时,要改善乡村手工业者的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导向和社会氛围,加强就业创业引导,让农村工匠在农村“大放异彩”。
让农民成为农村建设和发展的“规划者”。 围绕“农村建什么”、“怎么建”、“发展什么”等问题,引导农民全过程、全环节参与,充分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和主体作用,使项目建设具有怀旧情怀和浓郁的农民风味。 比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中,把农民能自己做的项目交给农民去做,并采用先建后补、以奖励代替补贴等创新方法,引导农民实现“农村自建,工程自办, 项目是自己赚来的”。
让农民在农村建设和发展中从“农民工”转变为“伙伴”。 积极探索实施“村集体+企业+村民合作社+农户”和“企业+合作社”等模式,在工资收入的基础上增加财产收入和营业收入,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增加农民收入。
作者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城乡融合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数字乡村与文旅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广东省“千千工程”专家智库首批专家成员。
本文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项目“数字赋能乡村振兴需求与技术协同创新研究”(GD22TWCXGC05)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础理论研究重大项目“数字赋能乡村”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GD21ZDZGL01)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