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习合法加油站,一名女子在店里买了两瓶茅台酒,付完钱后,女子让老板开收据或复码核真伪,老板突然上来抢酒,说:“我不卖! 女人和她的朋友很疑惑:你抢什么,不是你没付钱。 但这家商店接下来的举动更出乎意料。
案例**:星星**)。
据网上传闻**,女子和她的朋友前往习,打算买两瓶好酒去当地朋友家坐下,女子和她的朋友来到一家烟酒店,要了两瓶茅台酒。
付完钱后,女子打开外包,打算检查里面,让老板开收据或者抄酒瓶上的密码,女子的意思很明显,毕竟她是买贵重物品,还是要查真伪的。
谁知,当掌柜看到女人打开包裹仔细检查时,脸色顿时一变,他想抓住女人手里的酒瓶,嚣张的宣布:“不要抄码,不要卖密码,你去外面买吧! ”
女人一愣,忍不住问道:“没有,你抢什么? ”
店主坚持说:“我不卖! 如果你一分钱都赚不到,我就给你2000开始,你还是很啰嗦。 ”
女人坚定地回答:“我已经付了钱,你在抢什么。 ”
这突如其来的冲突,让气氛瞬间紧张起来,掌柜更是嚣张的声称:“我不怕你们公安局或者市场监管局。 ”
看到这一幕,该女子决定报警。
主人关上门,试图把他们困在里面。
掌柜也一步步走近女子,打算抢夺女子手中的茅台,好在女子还有男伴随行,两人尖锐地问店主在干什么,并问店主有没有付钱。
但掌柜还是坚持:你付钱,我想卖就卖,不然卖不出去,对吧?
这名妇女要求她的同伴报警。
掌柜还指责女人杀人,我见过很多像你这样的人,你敢打110,你敢打315,你敢打电话人,你可以打电话人,看谁打电话,你不想死。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以验证商品的真伪。
《消费者权益保护》**第8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或使用的商品或所接受服务的真相。
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任何企业或个人均无权剥夺知情权。
女方买了茅台后,有权知道自己买的商品是不是**,她要求店家复码也是正常要求,但店家的行为可疑。
如果茅台是**,店家可以大方的读码,或者提供其他方式验证真伪,而不是说不卖,想把酒抢回来。
2.如果店家的**是假酒,女方可以要求退一付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犯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增加赔偿额,增加的赔偿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增加补偿金额低于500元的,为500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店里卖的茅台是假的,女方可以要求店家给赔偿,不是店家提议的,我就不卖了,我退还给你。
该女子原来的付款记录是5500元,这意味着店家必须退还5500元,并支付16500元三倍的赔偿金。
3.商店摊位有麻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商品进行掺杂、掺假、假冒伪劣、假冒伪劣商品或者假冒伪劣商品的,应当......除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数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在这次事件中,店家态度嚣张,关上店门,不让女方出去,并多次威胁女方,阻止女方报警,这种嚣张霸道的态度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
在地方当局介入后,如果查实该店有售假货,处罚将非常严厉。
销售假冒商品的将被处以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