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毛星火将作家莫言告上法庭,指控他在作品中“涉嫌抹黑英雄烈士”和“涉嫌美化侵华日军”。
胡锡进更是个领袖,打红,像个在街上玩耍的泼妇,其实老胡的能力也是泼妇三倍:一哭二惹,三吊死! 这对老胡来说一点都不对,对于意见不一的人来说,老胡的三板斧头就是扣上帽子,斥其为极左,反对改革开放。
这次毛星火告莫言,胡喜进牺牲了泼妇的德行,他没有反驳毛星火对莫言的诉讼从法律角度是否合法,而是从高举意识形态的角度,居高临下地给毛星火贴上了:极左、反对改革开放的标签。
他先给毛星火贴上这样的标签:高举“政治正确”的旗帜,什么都没问题,成了“偏左偏右”的网络示威者。 不管毛星火的官司是否合法,他先是给毛星火贴上了“极左”的标签,然后开始了意识形态的攻击。
他指责毛星火“把这件事带到网上炒作,大约有1万人投了赞成票”。 这件事,就是少数人用'打莫言'来炒作自己的闹剧。
他骂毛星火的这种行为,并说毛星火“发起的投票中的压倒性意见是赞成起诉他的? 这仅仅是因为我们的互联网是“多样化的”,各种奇怪的事物在某种程度上是包容的吗? ”
我想问胡锡进:难道你们右派的观点应该被容忍,不同的意见都是“极左”,应该受到限制吗? 老胡,《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你可以反对毛星火的观点,但你应该尊重毛星火的言论自由,毛星火在《宪法》范围内执行法律的权利应该受到尊重。
你还说:“老胡认为,这些情况显然不利于创造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不利于形成与宪政秩序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宽松氛围,因此,必要的变革越来越被人们所期待。 ”
老胡,你把帽子扣得太紧了! 毛星火对莫言的官司是反对改革开放? 你为什么不说毛星火要颠覆国家政权! 你的右手棍子就这么吗?
这是毛星火起诉书的三点主张,有本事可以拿出理由反驳毛星火的官司,不要一上来就耍花招!
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你觉得莫言的作品是否违反了《英雄烈士》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 如果没有,请说明您的理由!
用理性说服人,这就是人的专业素质! 你是资深**人,连这个素质都没有吗?
老胡,泼妇很恶心! 是吗?
最后,我表达我的观点:我坚决支持毛星火起诉莫言! 英雄怎么能被诽谤! 我只代表我自己,不代表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