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每个人拿着薪水的人,他们是社会的中坚力量,是时代的典范。 他们在风雪中奋斗,给大家带来温暖和希望。 他们的奉献精神和奉献精神值得我们深深的钦佩和感谢。
我们不能让这些英雄在风雪中孤独地冻死,我们必须用爱和行动为他们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
作为一名从业25年的资深律师,我慢慢体会到了一些与原著不同的理解,最近我对法律服务和客户群体有了新的触觉。
第一个概念,什么是律师?
我是一名从事法律工作 25 年的律师。
最近,我不小心碰到了一个想法,什么是律师?
有人说:律师、律师、律师,是指精通法律的人。
我不认为理解这种理解是好的,因为我所理解的律师不是法学老师,不是法学老师,不是精通法律的人,而是法学老师,是法律学生,是学习法律智慧,进而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人。
律师的日常生活就是“无事可做就读书”,学法发智。 学习法律和发现智慧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第二个概念,什么是法律?
以法律为师,学习法律智慧,进而维护法律公平和法律正义。
那么法律是什么呢?
法律应该产生于自由和平等,法律的存在是为了公平和正义。
自由“赋予人们为所欲为的权利”;
平等“赋予人们”做你能做的事,我能做的“的义务。
人是生而自由的,每个人都有做自己想做的事的权利,在社会上也要共同生活,所以难免会有冲突。
法律是从自由平等这两个原始“公理”出发,用形式逻辑推论一个人能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一系列规则。
权利是我能做的,义务是我需要做的。
法律是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则。
具体的法律规定无非是对社会生活中权利冲突的逻辑和具体限制,即法律责任。
利用法律责任解决权利冲突;
用法律责任维护公平正义。
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有事就办案”,用法律来维护正义。
着眼于社会大局,关注企业发展,密切关注创业者在经营困难中的法律责任
我们志航律师事务所关注企业家群体,我们的工作围绕着“以法为师,尊重正义”展开。
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压力,有的企业陷入困境,有的企业家陷入绝望的境地。 企业停产,企业家负债累累,生活贫困。
面对这群人,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我看到他拔起高楼,我看到他宴请客人,我看到他的建筑倒塌”时,会不会有一声叹息甚至一丝幸灾乐祸。
企业发展时,全力以赴,毫无保留; 当一家企业破产时,它负债累累,影响其子孙后代。 无论是影响政治审判的黑名单,还是孩子负债累累。
为了社会的发展,企业家们把自己的财产和青春奉献给了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子孙献给了自己的生命。 其他人将财产留给他们的子孙后代,企业家可能会将债务留给他们的子孙后代。
企业为社会提供就业,为政府提供税收,为员工提供工资,但如果企业失败,就会把债务留给子孙后代。 那些为社会拿工资的人,不应该被允许冻死在风雪中。
有没有创业者不该承担的债务,有没有创业者不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因此,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问题企业和企业家的案件,明确问题企业的法律责任界限。
下面是一个示例:
弟弟私自刻上姐姐公司的公章,给别人几千万借条,被法院认定为肤浅。
我们介入后,挖出了一个细节,先是我哥哥亲自给别人做了几千万的借条,然后以姐姐公司的名义,我做了几千万的借条。
对于同一笔债务,发现了两套借据。
本院认为,个人债务先行,债务人与债权人以企业名义出具借款票据,以个人债务已经存在为前提,是串通转让债务,不构成表面证据**,法院驳回了对姊妹公司的诉讼请求。 减轻了数千万元的债务负担。
第二个示例:
企业贷款额度用完后,企业股东应当与银行签订2000万元的个人贷款合同,并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供企业使用。 同时,银行要求股东的配偶和成年子女承诺与家庭财产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公司申请破产,破产结束后,银行起诉股东,要求偿还2000万债务。
股东应该偿还债务吗? 法院将如何判决?
如果股东和家人被判一并归还,这岂不是青春和一生的奉献,是自己奉献给整个家庭,现在是整个家庭奉献给子孙后代吗?
在与企业家的沟通中,该企业家表示,银行知道是个人借款企业使用的,顺着这条线索,我们终于找到了一些证据,证明银行在股东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时就知道个人是代表企业借款。
因此,我们提出这是《合同法》第402条和《民法》第925条规定的匿名名称。 当股东以个人名义与银行签订个人贷款合同时,银行就知道股东与企业的关系,贷款合同直接约束银行与企业。 虽然企业已经破产,银行收到的还款也很低,但按照自担风险经营的原则,不能由第一人承担。
以法律为师,尊重正义,面对企业家这一特殊群体,我们用法律智慧,为社会持薪者,为企业家撑起生存的天空和生存的尊严。
这是我们志航律师围绕“以法为师,以公为义”开展的工作,展望2024年,我们仍将坚持:
无事之学,以律法为师,学法智慧;
有事就办案,以法为矛盾,追求对正义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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