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截至20时,**纪委、国监委获准发布信息:1人被处分。
党纪和政府处分
原党组成员、山东省临沂市副市长马坤被开除党籍
据山东省纪委监督: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对原临沂市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坤严重违纪违法一案进行了案件审查调查。 经过调查,马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初任,对党不忠不信,抗拒组织审查; 无视八大规定精神,违规收礼、消费卡; 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私事,在员工招聘等工作中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诚信守纪,以民间借贷方式获取巨额回报,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不正当的家庭作风和严格的家庭教育; 他们私用公武器,滥用职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在经营、工程承包等方面谋取他人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失职和涉嫌**犯罪,党的十八大后没有制止和制止,性质严重,影响不好,应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议,经山东省委批准, 决定开除马坤出党;依照规定撤销其利益; 没收其违纪所得和违法所得; 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也移送。 **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
编辑:魏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