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财政部关于规范公私合作新机制实施的指导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存量资产盘活,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研究发现,近年来,为进一步盘活本地区存量资产资源,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不少国有平台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创新性地参与到存量资产盘活中来。
相关案例
1. 湖南振翔实业发展集团
湖南振翔实业发展集团简称“振翔实业”)。大股东是:临乡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持股比例100%。 成立于2019年8月23日,行业属于土木工程建设行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项目; 建筑工程设计; 气体操作; 自来水生产和**; 船舶修理; 水路运输普通货物; 跨省杂货船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服务;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运输)等
2023年7月12日,湖南省招投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临湘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特许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湖南振翔实业发展集团30年,合约金额为10327.67万元
二、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
开发建设东部新城重庆市綦江区***简称“綦江东部公司”)。是重庆市綦江区国资委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22亿元人民币。 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7日,区授予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岐江区第一块土地开发权; 负责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 从事建筑相关业务(持资格证执业); 房地产开发和其他业务。
研究发现,2023 年 10 月 23 日,重庆市綦江区新生区对建筑垃圾淘汰场地建设项目进行为期10年的特许经营受让人,受让人是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开发建设,交易金额为6.8979亿元。
3. 重庆城建投资(集团)**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简称“重庆市市投资”)。成立于1993年2月26日,是重庆市国资委下属的领先的投融资平台公司。 实收资本200亿元。 主要负责重庆市的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2022年底,集团总资产1756亿元,营收3076亿元,主要信用等级AAA。
2023年9月28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特许经营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显示,5个公租房项目的采购方均为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项目内容117453包括高新区康居西城公租房、沙坪坝区雪府粤园公租房、渝北区空港乐园公租房、 南安区江南滨水公共租赁住房、北碚区两江明居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10月13日,康居西城公共租赁住房住宅部分、两江明居公共租赁住房部分特许经营项目、江南海滨公共租赁住房住宅部分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候选名单公布,均为重庆城建投资(集团)**以下是交易信息:
康居西城公共租赁房屋特许经营项目中标(交易)信息
两江明居公租房部分特许经营项目投标(成交)信息
江南滨水区公共租住房屋住宅部分特许经营有关项目中标(关闭)的信息
四、江苏平菱电动车服务***江苏平菱电动车服务***成立于2021年3月9日,注册资本3亿元。 是江苏平菱建设投资集团二级子公司。
2023年9月,江苏平菱电动车服务中标溧阳市光伏新能源投资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加盟转让费18万元。 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本项目计划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屋顶上使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项目前期可用面积约9080000平方米,总目标装机光伏量约13126MW,随着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持续投资,后期可交付高新区学校、医院、园区更新、标准厂房(代理厂房)等150多万平方米屋顶项目,总目标光伏装机量约为216个84mw。综上所述,后期第一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约为24080,000平方米,目标总装机量为34810mw。
五长沙县兴城水利投资开发区
长沙县兴城水利投资开发区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125亿元。 由长沙兴诚发展集团100%控股。
2022年11月22日,长沙县兴城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标湖南省长沙县白石洞等4座水库水资源特许权项目。 加盟转让费 94亿元。 通过特许权转让,引入社会资本负责现有水库设施的占有、使用、收入、管理、运营和维护,提供原水供应服务和农业灌溉供水服务,获得供水服务收入。
6、浏阳市文旅产业发展情况有限责任公司
浏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8日,注册资本100亿元,实收资本60亿元。 由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1月 10, 2024浏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浏阳市民政局浏阳市全市养老服务能力提升特许经营项目。 加盟权转让费 568亿元。 本项目是首批公共服务存量资产的经营权转让,转让后,社会资本方将根据各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造扩容。 中标人对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团队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不提供任何担保。 表1:其他特许经营振兴案例
延伸阅读——加盟经营流程
结合《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令第25号)、《投资条例》(712号令)等国家级文件、地方级文件及相关项目实践经验,方达咨询分享了**特许经营项目的运营流程如下:
(1) 授权执行机构
首先,第一步是弄清楚谁来带路,做什么,怎么做,你最终想达到什么,等等。
与旧的PPP机制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一样,文件很清楚地方各级人民可以依法依规授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机构担任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
负责加盟方案的编制、加盟商的选择、加盟协议的签订、项目实施的监督、合作期的交接和接收。
县级以上人员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并明确授权的具体范围。
具体而言,相关部门或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同级人员申请启动加盟项目,同级人员可以以批准、会议纪要或授权委托书等形式明确加盟模式的实施情况,授权部门或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及授权的具体范围等相关事项, 如需委托代表参与项目公司的出资,也可以在文件中授权。
项目执行机构应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牵头编制特许经营计划。
目前,加盟计划大纲和要点的制定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暂时可参考《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纲要说明的通知》(发业投资规印第2023号304号);
并且可以重点关注项目产出标准、全周期成本、收费机制和调整、质量和效率
风险管控、各方责任分工等
(二)开展前期工作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权管理办法》(六部委令第25号)和《关于有效实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权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条例第2015-1508号)的有关规定。
**加盟项目可采用:
建设-运营-转让 (BOT)、建设-拥有-运营-转让 (BOOT)、建设-转让-运营 (BTO) 以及设计-建造-融资-运营 (DBFO)、建设-运营-转让 (ROT)、建设-拥有-运营 (BOO)、转让-运营-转让 (TOT) 和运营管理 (O&M)。
也就是说,新项目、改扩建项目和现有项目都可以在第一特许经营模式下实施。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以直接投资或注资形式进行投资的,按照《投资条例》(712号令)的规定实行审批制度;
通常由执行机构或相关项目单位组织、委托可行性研究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并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送投资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不涉及**投资的,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管理条例》(令673号令)的规定,实行审批制度或备案制度,平台公司可在前期完成审批或备案手续,在执行机构与加盟商(项目公司)签订协议后,将相关手续变更或重新办理至加盟商(项目公司)名下加盟商(项目公司)。
* 对于已获批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企业可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申请,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对于未列入核定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只需在开工前在项目**监理平台备案相关信息即可。
如果股票项目的所有权或经营权需要转让,通常由执行机构或相关项目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编制股票资产(经营权)评估报告,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和转让手续。
(3)制定实施计划
接下来,要敲定计划的内容,明确谁来检查审查,以及如何进行论证和评估。
旧PPP机制下的PPP项目实施方案应当经同级人民批准,加盟管理办法应当明确由同级人民或者其授权部门对加盟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准。
新机制更加明确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把关项目特许经营计划的相关内容; 特许经营计划应当按照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和要求,由相关方批准,并由相关方履行审查程序。
通俗地说,就是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加盟方案进行审核。 在审查加盟方案时,需要同时进行加盟模式的可行性研究,符合2019年《发展改革投资条例2019年第1098号》。
但是,在旧机制下不再需要进行物有所值的评估和财务负担能力论证,“两考一案”已成为历史。
(**前后两份文件,其实已经说明过,新旧机制都明确了谁的孩子将被带走)。
执行机构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加盟项目的实施方案,也可以提出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加盟项目建议。
根据六部委第25号令,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执行机构;
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实施进度、公共产品或服务提供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投资回报**及其衡量标准;
可行性分析,即降低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分析和估算;
特许经营协议框架草案和特许经营期限;
加盟商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方法;
* 承诺和保证;
特许权期届满后资产的处置方式;
其他应当澄清的事项。
在实践中,执行机构通常会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来制定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4)可行性评估
实施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完善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方案。
根据六部委第25号令,特许经营权的可行性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特许经营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技术路线和工程方案的合理性、可能的融资方式、融资规模、资金成本、所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等;
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设和运营标准以及监管要求等;
相关领域的市场发展程度、市场主体的建设和运营能力状况及参与意愿;
评估公众为用户付费项目支付的意愿和能力。
在实践中,执行机构通常会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通过编制可行性评估报告来完成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并根据可行性评估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5)物有所值评估和财务负担能力证明。
根据六部委令第25号规定,“需要提供可行性缺口补贴或开展物有所值评估的,由财政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需要提供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加盟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执行;
综合考虑财务负担能力和债务风险状况,合理确定财务支付总额和年度支付金额,并结合年度预算和中期财务规划,确保资金分配的需要。 ”
实践中,实施机构或财务部门通常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通过编制物有所值评估报告和财务可负担性论证报告等方式完成项目物有所值评估和财务可负担性论证报告。
(六)实施方案审查
执行机构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经审查认为实施方案可行的,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七)实施方案的批准
实施机构综合各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报同级人员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加盟项目实施方案。
在实践中,实施方案的审批结果通常由同级人员通过审批、会议纪要等方式进行明确。
(8)加盟商采购文件的编制
执行机构委托招投标**和咨询机构根据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和特许经营协议。
采购文件应载明是否需要设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根据六部令第25号,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内容;
特许经营模式、地区、范围和期限;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
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设施的所有权,以及相应的维护和翻新;
监测和评估; 投融资的条款和方法;
收入的取得方法、确定收入率**和收费标准的方法,以及调整的程序;
履约担保; 特许经营期间的风险分担;
* 承诺和保证;
应急计划和临时接管计划;
特许期届满后,项目、资产转让的方式、程序和要求等;
变更、提前终止和补偿;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其他需要澄清的事情。
(9)采购加盟商
执行机构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方式选择加盟商。
如果加盟项目的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相对充分,则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加盟商。
依法评选的加盟商应当向社会公布。
(10)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三步和第四步就像结婚一样,去相亲,选一个如意的丈夫,牵手,和他拿到证书,举办宴会。
项目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通过公开竞争选择加盟商(或联合体),并与其签订加盟协议,如需设立项目公司的,先签订初步协议;
项目公司成立后,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基本符合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
新机制没有对“公开竞争”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则提出可以采用招标、竞争谈判等几种竞争方式。
并明确加盟项目的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相对充分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
执行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加盟商签订加盟协议。
需要设立项目公司的,执行机构应当与依法选择的投资者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在规定期限内登记设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