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3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通过举报线索迅速出击,打开出租屋的门后,一股腐臭味扑面而来,通过调查发现了13具尸体,全部是女性。
这一情况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他们都愤怒了,现场最小的女尸只有16岁,她们都是被殴打和**才死的。
他们是谁这么生气,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黑夜中的恶魔。
2002年初,出狱后不久,范大勇来到云南昆明工作。
他没有文化,虽然蛮力不小,但去过好几个地方后,每次不是累了就是不舒服,从来不会工作太久。
他在物质主义猖獗的大城市里,天天看别人的风景,和他们比较,他什么都不是!
这一天,他去洗浴中心洗澡按摩,看到还有其他让他头脑活跃的服务,他觉得那些女人每天赚得很快,一定很有钱,而且她们太糟糕了,没有人知道她们失踪了。
第二天,他在一个老城中村小区租了一楼的房子,这个房子不大,成了他计划作案的地方。
他觉得自己有点虚弱,然后就问了跟他一起出狱的范建民,两人达成了协议,开始作案。
他们先是假扮老大,去找各种**女人,目的就是利用这些女人的天性,引诱她们到出租屋里进行不人道的折磨。
他们会从年轻女士的卡中取出所有的钱,然后残忍地杀死他们,最后将他们的尸体藏在房子里。
他们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的好日子,没钱就用这种方式赚钱。
但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是有钱人,她们也不再满足于此,而是想绑架一个有钱的女人或者一个女老板。
他们不得不想出一个对策,他们必须拉拢一个女人作为突破口,范大勇开始哄骗一个23岁的女人安玉华,并在附近租了一间更大的房子作为活动场所。
这个女人虽然贪财,却不敢和他们做秘密**人,但范大勇和范建民却为了**把安玉花绑在了一间新的出租屋里,当着她的面杀了一个**女人。
这时,安玉华加入了他们的团伙,她负责在网上哄骗,最后把嫌疑人带到了出租屋,范大勇和范建民负责强行输入银行卡密码并杀人,最后将尸体运到最早的小出租屋安葬。
2002年下半年,安玉华通过手机联系到她的一个同学,据说她是个有钱人,开了两家店。
安玉华以投资的名义哄同学到昆明,她也不甘幸免,范建民和范大勇全程都是好朋友。
新的线索出现,**迅速出击。
2003年5月,一对50多岁的夫妇来到昆明,寻找失踪多日的23岁女儿。
无奈之下,他们赶到派出所报案,通过口述得知,他们从辽宁来到昆明,女儿宋在这里打工,本来打算在不久的将来飞回老家。
因为老家的儿子要结婚了,宋某在这里打工攒了5万多钱,钱要借给弟弟结婚,但夫妻俩最近联系不上女儿。
*很快开始通过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发现宋某名下的银行卡在ATM机上取款,但**看到取款的人是男性,他把自己裹得很紧,看不清脸。
* 后来,通过宋某的人际关系,发现她与一个名叫安玉花的女子关系密切,最近还一起喝过茶。
这让**找到了破案的机会,安玉华迅速进入了**的视线,通过调查和取证,很快确定宋某失踪,安玉华是主要嫌疑人。
安玉华面对**的质问,迅速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她希望能宽大处理,范大勇和范建民很快就被抓获。
从2002年到2003年,他们犯下了13起罪行,全部被逍遥法外,他们的尸体被藏在出租屋里,有的在地下,有的在床底下......
2003年6月,范大勇、范建民被判处死刑,还敢上诉,简直是白日梦。
安玉华因没有直接参与凶杀案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主动供认不讳!
结语。 这三个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他们白活了,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失去了那么多无辜的人的生命。
女生在外面一定要保护自己,不要炫耀自己的财富,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她们必须以不被人看到的目的接近你,你是这样认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