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爆炸了! “在河南郑州市,一名男子花了170元买了三只老母鸡来补充身体。 但是当他炖鸡的时候,他发现不到20分钟就鸡很烂了,通常他买的老母鸡要花2个小时才能炖好。 而且鸡爪比平时大多了,男人觉得自己一定是买了一只公鸡,他让商家赔偿,但商家坚持说他是卖母鸡的,两人僵持不下,你说爆炸了?
案例摘要】河南省雷先生,最近家里有一位需要营养的妈妈,他按照家人的建议,来到当地农贸市场买了几只老母鸡。
在市场里,转身后,雷先生看到了不少被宰杀的鸡。 经过多次比对,他选择了一家价格12元一斤的店铺,花了170元一次买了三只老母鸡。
为了回家方便处理,雷先生让商家把鸡肉剁成块提前打包,临走前又和商家确认了一下,商家也确认是一只老母鸡。
当他回家洗的时候,发现鸡脚底很大,和之前买的母鸡的脚底完全不一样,于是他决定先试试炖。
然而,出乎雷先生意料的是,他买的鸡肉只用了20分钟就炖得很惨,这与平时炖老母鸡需要几个小时的情况完全不同,雷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
雷先生很生气,找到了商店理论。 以为店里卖自己的公鸡是骗人。 不过店家说是小生意,开店要的是口碑,不会骗人,卖的是母鸡,因为现在的鸡好炖,只有三岁多的老母鸡才需要炖久。
商人说,你不能看脚,也不能看炖时间来判断雄雄雌,如果你想看,你可以看看鸡冠,鸡冠的梳子很大,然后从雷先生带来的鸡块中找了一个鸡头,和公鸡比了一下, 结果发现,鸡冠确实小了很多,而且确实是一只母鸡。
雷先生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既然明明要求是一只老母鸡,为什么要卖给自己一只普通的母鸡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雷先生与商人签订了销售合同,雷先生为三只鸡支付了170元,商人提供了老母鸡。 这些母鸡不是老母鸡,所以商家违约了。 雷先生有权要求商家自行承担损失。
吕先生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所购商品价格的三倍; 赔偿金额在500元以下的,为500元。
商家不仅要退还3只鸡的170元,还可以要求赔偿510元。
案例结案]作为一家企业,只有坚持诚信,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忠诚。一旦你失去了信任,你可能会失去无数潜在的支持者。
也有网友说,一百多块钱都买不到一只老母鸡,怎么可能买三只呢? 作为消费者,我们也要注意价格,我们不能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因为我们贪图了小价钱。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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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故事为案件改编,人物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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