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张静答:不一定。 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决定,如果法院认为追加中介人有利于澄清案件事实,可以追加中介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如果法院认为不需要额外的中间人,它可以决定是否在不增加中间人的情况下这样做。 即使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没有必要。 在以下案件中,虽然合同由三方当事人签订,但法院仍认为诉讼不能再涉及中介人。
判决书摘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二审需要处理的问题是,由于一审未增设中介公司,该程序是否违法。 首先,本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林买卖双方是涉案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中间人是促成本案《买卖房屋合同》的中间人, 而林某买方和范某卖方分别形成了中间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必须处理的法律关系范围,即不属于本案必须共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因此,一审不增加中间人并不违法。 至于林某买方认为中介公司对他实施了其他不诚信行为,导致其蒙受损失,应另寻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