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商人”是一种以销售为主要特征的“南游北”的商人。
从宋代以前到唐代晚期,远距离拐卖民间活动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人口拐卖中还有一些职业,如搬运工、马夫、船夫等。
但是,在唐代,民用运输的组织形式基本上处于小商和小贩自运的状态。 运输人员、运输人员、大篷车警卫等,基本上都在商业实体内。
两宋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私人交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在这些行业中,民航的发展最为重要,宋代商业中心之间的货物交换和货物交易的集中导致了长江与大运河以及东南沿海之间的货物交换。
私人航运业正逐渐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行业。 据一些学者的研究,在宋代,“海运业逐渐脱离了海上贸易。 在近海地区,也有一些海商用自己的船只为商家运输货物,并以此为主要收入。
南宋初年,浙西路的叶萌一波三折:“我在长江以南的船经常跟着高丽的船出行,如果有出差的话,我经常知道它的地形和地貌,知道它的距离。
于是他下令下达法令引来了商人刘岳和黄世顺的询问。
他们俩都来自泉州,世代都是高丽商人。
张竺是拿到政府证书的水手,刘越和黄世顺都是浙回的商人,他们从泉州雇了一艘船来这里做海上贸易。 船上的人,被称为“船脚”,每天买盐1万多块,一共830枚铜币,除了200枚铜币外,还有630枚铜币。
大宋初年,当各种荒废等待重建时,清朝在树岭江上开辟了一条“官道”,使其四面八方通行。
为了减轻劳动负担,宋朝制定了一项政策:让**负责将货物运送到首都和其他地方,这样农业生产就不会受到影响。
“反向摊铺”。它是宋朝最重要的运输力量,负责宋朝的政治和军事运输任务。
宋代初期,水路、陆路等基本公共设施的建成,使老百姓摆脱了运输劳动力的束缚,从某种意义上促进了民商和民企的发展。 随着全社会经济效益、交通运输业产业效益和个人效益的增加,公共部门及其公共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确立和扩大。
宋代早期的交通就是其中之一“政府与人民共存”。情况。 在民用运输业的治理方面,宋朝将私人船舶和从事客货目的的船舶归类为“船户”。
进口船舶的登记必须经过检查,以区分新旧木材,帆必须刻有檀香木。 宋初,用于运输粮盐的车辆被称为“李盛迁”,并设置了关口,向过往商人收取“过河钱”等费用。
浙宗皇帝在位六年(1019年)。,朝廷颁布了关于沿海船只“装甲”的法令。“命令下达,将广、回、南、端、潮五州县选为二十人一组,选出两名能干的人担任这群人的组长。
县名、户名、船龄、船号。 他没有进官邸,梅怡已经做过几次了,到了**的时候,又有一个陌生人上了船,这是一条死胡同。 对于土匪,根据他们受到的惩罚的严重程度施加不同的惩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在漫长的岁月里,宋初的交通运输业,政民关系破裂,官民竞争日趋激烈,官民矛盾日趋突出。
在入籍过程中,**经常在船上为难和勒索人,造成“拘留和监禁不得少于六个月,这阻碍了人口贩运的废除,使许多中小家庭失业。
五粮比金币好,一次收成不高,但要经过很多关口,比如长途运输,需要交的费用也是不少钱。
在自然灾害之年,“立生币”的出现,让粮食价格明显,对粮食价格产生了重大影响,进而对食物来源的流动产生了影响,进而对食物来源的配置产生了影响。
宋仁宗曾下令废除粮食等农作物的“利生钱”,但利生钱是地方**的责任,牵扯到地方财政收入,所以这个意愿是徒劳的。
后来,在宋哲宗时期,苏轼特意要求“五粮之胜者免税”,但还是屡禁。
地店是一个集货物、贸易、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场所,分布在各个地方,特别是在一些生产各种产品的地方。
大城市、城镇和郊区的房屋因其繁荣的商品经济,尤其是货物的流通和运输便利,因此利润丰厚。
北宋初年,赵浦在东京“设广地府,设库,强行夺取百姓财物”,南宋末年“以何志忠为首,广珠贵出品,这里的店铺比整个京城还多。 ”
宋朝官僚攫取市场,夺取和垄断了最佳位置,挤压了私人经营和利润。
在北宋时期,这仅仅是为达官贵准备的,但在南宋杭州,却是一支由“慈远宫”和“富家”组成的商队,在城北关,有一条几公里长的水路,从梅家桥到白杨湖的方家桥,再到法武库城船, 都是“慈远宫”和“富户”建造的,盖房子,假租城里的商铺、客栈等。
归化和护甲本来是一个非常严格的制度,到了南宋初期,为了对付海盗,**开始招募和使用海边的人口,并引入了“协会”制度。
宋高宗在绍兴待了五年“下令,命令闽粤两地**联合近海人民结成联盟抓捕海盗
涠洲县**,沿海地区群众统一,每500人就是一个社区,300人不够,邻社团当会长是最有胆量、最有力势的人,其次是副会长。
准备好迎接主人,派人去抓海盗。 同时,对公司的管理进行严格控制。 如果一艘船想在海上航行,它必须“提交申请,由**签发,由**审查,然后就可以在海上航行了”。
船舶日常航行的批准不仅影响船舶的运营,而且提供了寻求租金的机会。 对报告的响应时间、处理时间、检查的仔细程度、报告的结果以及与被报告船只的距离的接近程度,都会让官员有机会寻求租金。
宋朝的军队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军方的直接牟利行为被称为“回一汇”。
南宋初期,南宋初期的范仲严与岳家军,全部以“回扣”的形式弥补资金缺口。
然而,在北宋时期,朝廷一直禁止军队返回义地。 在北宋时期,回彝国并不常见。 到了南宋,退师的趋势逐渐扩大。
镇江统帅刘宝任命部下在惠义当店主,在城里开店,在河口建了坍塌磨坊和柴场。 刘广石麾下的5万多人中,有8000多人参加了这场战争,几乎占了这场战争的五分之一。
在南宋时期,曾有一函要求朝廷严禁将领在住所内购买房地产,或开当铺和豪宅,或私下出售货物。
即使有小宗的认可,也只是一张废纸。 南宋宁宗北迁前,“军队回国后,餐馆和餐馆绰绰有余。”
宋军的叛乱也给宋朝的运输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在宋末期,首字母被废弃免除平民运输和服务的痛苦,让送货兵和其他承载者承担货物的运输“,大量民用船只用于运输头等舱货物,也用于派遣信使,这对正常的商业生活秩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般都是船上的人,船上所有的货物,船上的所有货物,都租给了船上的人,一旦有任何损失,就会被扣留补足,而一年四季,甚至破产,也只是赔偿的一小部分。
所以,当**号开始移动船只时,大家看起来都像是天塌下来了。
每当有**押送财物、租船时,百姓就会惊慌失措,仿佛被抓了一样,哀嚎,阻拦交通,**打断。
在南宋时期,“当扇”是最大的水手负担。 朝廷轮流从全国各地派民船到浙江,沿怀东海路和长江设防。
打着“当凡”的旗号,强行征用民用船只,没收军队,不过是欺负一些小船主,但那些有钱人,因为与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往往会赔钱避灾避税。 “
家里的土地肥沃,真正拥有大船的人,不是被贿赂**,就是装强强强行占领。
只有那些穷到被选中参加科举考试的人,他们的船在二十年前就已经到位了,但他们的船不是被风吹走的,就是被盗的,或者是无法修理的,或者是旧的,或者是破旧的,或者因为年代久远。
他们都没有注销登记,只能靠年复一年的讨债,不是因为农田,卖了财产,卖妻儿子,送孩子,或者更糟的是,他们会背井离乡淹死在河里,无能者会成为海盗。 ”
从北宋中期到南宋初期,**一直在干扰和掠夺民营运输企业的正常经营利润,使得交通运输中的官民关系逐渐变得紧张甚至敌对。
不过,目前双方的关系还不太紧张。 公宅强势管理肯定会挤压民营营收,但私宅私有业主不多,影响有限。
虽然公众对“结社”和“入海登记”的新规定颇有不满,但总体上是可以接受的。 南宋中后期,干预和掠夺民营运输利润的现象不断增多,公营运输中“不用为民,侮辱农民”的原则被彻底抛弃,交通运输业的政民矛盾日益突出。
一是要求军队“回彝”的呼声越来越高; 另一边,招聘人数众多,劳动负担很快加重。
“绍兴四年,四川陕都督吴普调四川福运大米一百五十万石到历州,百里采摘一块石,饥寒交加,病频发,死在蜀人之手。 ”
去枣阳只有一条路,兵马全都要从湖北定齐两地运过来,路路远,最多能运八车货物,但军需官一再要兵马,所需物资是成本的十倍以上。
一个中等规模的家庭雇了一个丈夫,报酬是四五十万两银子,如果一个弱者被一个男人奴役,那么他的家庭就会四分五裂,甚至有人会死在路上。
宋末,由于邮政运输制度的不完善,盗窃和积聚弊端的现象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