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塞拉利昂(锡拉内斯)是一个位于西非的内陆国家,是西非经济和货币联盟的成员。 作为前英国殖民地,塞拉利昂的商标注册制度继承了英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颁布了《塞拉利昂商标法》。 根据《商标法》,在英国注册和认可的任何商标(包括转让和转让)应始终在塞浦路斯具有法律效力,连同其注册的部分或全部商标。
2. 塞拉利昂的商标保护法包括 1913 年第 17 号法、1923 年第 9 号法、1929 年第 26 号法和 1940 年第 10 号法。
3. 塞拉利昂司法部注册管理局负责管理塞拉利昂境内包括商标在内的各种注册和认证事务。 局长兼总书记官长。 官方语言为英语。
3.商标权的创设是建立在先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的。
4、可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 塞拉利昂的商标注册将商标分为 50 类,其分类方式与英国以前的分类大致相同。 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一类一申请。
塞拉利昂是《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
塞拉利昂商标注册后有效期为14年,有效期至届满前6个月内可续展,续展有效期为14年。
1. 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和地址; 以法人名义提出申请的,应当加盖公章,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的,应当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二)应当保护的商品和服务的类别和名称;
3、商标图纸;
4. 授权委托书。
1. 形式考试
塞拉利昂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塞拉利昂商标局将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纸、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对于符合要求的人,将授予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2. 实质审查
塞拉利昂商标局审查该申请是否可根据《商标法》注册,是否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等。 对于未通过实质审查的塞拉利昂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驳回理由。 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必须提交复审,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 公告异议
一旦塞拉利昂的商标注册通过审查,申请将在商标公报上公布。 任何人都可以在 3 个月的通知期内提出异议、陈述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
4. 注册批准
在塞拉利昂注册商标的申请,如果在提出异议后被裁定为可注册,或者如果公布后没有异议,将被批准注册,并将颁发在塞拉利昂的商标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