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单位一般是指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古文物建筑等。 消防维护重点单位不仅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这些单位还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在北京地区重点消防单位的消防维护中,每次都必须将消防检查录入消防系统。
2024年重点消防单位界定办法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属于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商场(商铺、市场)、酒店(客栈)、体育场(馆)、礼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
(一)地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设立的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铺、市场),或经营1000平方米以上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面积的商场(商铺、市场);
2)客房50间以上的酒店(酒店、旅馆);
3)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和大厅;
4)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剧院、放映厅(录像厅)、演播厅、剧院等演出放映场所;
5)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KTV、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游艺场所,以及茶馆(酒吧、咖啡厅)、餐厅等具有娱乐功能的场所;
6)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保龄球馆、溜冰场、健身房、浴室(含桑拿、足浴)、棋牌室、台球室、美容美发等商业健身、美容、休闲场所;
7)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公共餐饮场所。
2.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和寄宿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
1)住院床位50张以上的医院;
(二)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拥有20张以上床位的残疾人护理机构;
3)学生住宿床位超过100张的学校;
4)托儿所和幼儿园,儿童床位50张以上。
3.国家机关。
(一)区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协办公场所;
(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c) ** 和 *** 部委;
(四)共青团**、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行政机关。
4.广播、电视、邮电枢纽。
1)广播电视台;
b) 邮政和电信枢纽单位。
5.交通枢纽和客运站。
候车厅内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客运站和交通枢纽。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有火灾隐患的场所。
1)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二)区级以上公共博物馆和档案馆;
(三)区级以上受保护且有火灾隐患的文物。
7.发电厂(站)和电网运营商。
a) 发电厂(站);
2)承担市级以上电力调度职能的供电机组。
8、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生产、灌装、贮存、销售单位。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
b) 油库;
3)天然气闸站、储配站、**站;
4)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存配运站、加气站;
5)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
6)营利性汽车加油站、加油站、加氢站;
7)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A类和B类)的化学品储存,在储存中A类物品总量超过200公斤或A类和B类物品超过500公斤的化学品。
9、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加工、物流分拣企业,可同时容纳30余人,同一车间。
10.重要科研单位。
国家级、市级科研单位。
十。 1.粮食、百货等可燃物料仓库。
1)国家储备粮食、其他总量在1万吨以上的粮库;
2)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可燃货物仓库(含物流仓库)。
十。 2.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1)高层公寓楼和对外运营的高层公共建筑;
2)城市地下火车站、城市交通隧道和一级公路交通隧道;
3)**交易所总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四)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堂、清真寺、寺庙、道观等宗教场所(区级以上非文物保护单位);
(五)市级以上旅游景区;
6)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剧本杀人、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vii) 其他。十。
三、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系统各单位,各系统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定义标准。
在这个定义中,“以上”包括这个数字。 该定义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发布的《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义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