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投资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官网披露了对深圳国财资管的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处,深圳国彩存在两大违规行为,一是未尽到管理人审慎勤勉尽责的职责,委托无销售资质的机构进行定向增发**; 二是不配合自律检查。
具体而言,2017年6月27日,深圳国财与深圳智航投资顾问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投资顾问公司”)签订了《定向增发**备案咨询服务合同》。 根据合同,深圳国财委托智航投资咨询完成“深圳前海鑫惠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备案工作,费用为13000元。 经调查发现,杭投顾问不具备销售业务资格,深圳国才委托杭投顾问募集私募,违反了《定向增发监督办法》第四条和《私募投资融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同时,中金协多次联系深圳国家金融体系的注册高管,但均未得到有效反馈。
无独有偶,由于间接承诺投资者保证本金和收益,华联汇银股权投资**管理(横琴)**(简称“华联汇银”)也收到了基金业全委会的纪律处分决定函。经查,华联汇银共有六项违规行为。 华联汇银除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证本金和收益外,并未按照**合同的风险披露向投资者披露使用**财产从事重大关联交易。 此外,在华联汇银稳6号私募投资**产品不定期开仓期间,未向投资者披露该产品标的资产存在重大风险。
截至发稿,今年以来,中金会官网已披露10项纪律处分决定、1项纪律处分事前通知、1项纪律处分决定,共涉及12家私募基金机构。 同时,今年以来,中金会官网披露的针对个人的纪律处分决定已超过20起,基本上都是受到处罚的私募股权机构高管。
从十几家私募股权公司的违规行为来看,不少私募基金都向投资者承诺保证本金和回报。 除上述华联汇银外,宏泉投资管理(平潭)**(简称“宏泉投资”)也存在同样的违规行为。宏泉投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张翔与发行产品“宏泉长丰6号私募**投资**”的洪泉投资与部分投资者签订了《贷款及委托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如果投资人的资本收入低于8%,张翔的资本金将无条件补足8%; 当产品净值小于0时96、张翔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追加资金,使投资人股份期初净值不低于1100万元。
此外,还存在多起违反**合同信息披露的行为,涉及的私募股权机构包括国度景融(深圳)投资、广州国卓资产管理等。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私募股权市场已进入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发展阶段,虽然监管更加严格,加剧了私募股权行业的准入限制,但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早在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间投资监督管理条例》就从五个方面着力规范了民间增发**行为: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 二是明确私募股权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和要求; 三是规范募资和投资操作; 四是对创业投资作出专项规定,国家对创业投资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成长型和创新型创业企业;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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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