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阀是欧盟CE标志中的机械指令。 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机械指令》在欧洲成为强制性规定,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必须将其一些基本条款纳入各自的法律。 欧盟机械指令不针对技术细节,而是侧重于与机械设计和构造相关的卫生法规。 新的欧盟机械指令将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生效。
2006 年 6 月 9 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其公报上公布了新版机械指令 2006 42 EC,与之前的机械指令 98 37 EC 相比,该指令在适用范围、基本健康和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市场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新指令的要求,该指令在发布之日起20天内生效,即2006年6月29日。 总的来说,新指令将与现行指令相似,分为多个章节,结构更清晰,更易于理解,这将有助于制造商、认证机构和成员国对指令内容的理解和应用。
1998年7月23日在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原机械指令98 37 EC取代了第89 392 EEC号指令、91 368号指令以及随后对1989 EC、93 44 EEC和93 63 EEC的修订
机械定义。 机械指令中提到的机械包括机械设备、可互换设备、组件、附件、链条、绳索和编织带、可拆卸变速器和半成品机械。
1.机械是一种由非人类或其他动物力量驱动、安装或设计为可安装和驱动的设备,由多个部件组成,其中至少一个部件可以移动,旨在实现特定目的(99% 的工厂生产的加工设备属于此处定义的机械)。
2.可更换设备是指可以安装在机械设备上进行改装或机械功能的设备。 但是,它不属于此处可更换设备的定义;
3.组件是纯粹用于实现功能的组件。 它不影响机械功能,但如果出现故障,则对操作人员构成极大的威胁,可以在市场上单独流通;
4.设备配件是指安装在设备与设备之间的设备,常见的是吊索及其零件;
5.链条、绳索、皮带是指安装在设备上的主要部件或其附件;
6.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是安装在电源和驱动设备之间的传动装置。 如果设备有保护装置,则保护装置应视为一个主体,可以分离;
7.半成品机械是指即将组装成整机,但设备本身不能实现任何功能的设备。 驱动器是半成品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