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台当局暴力追击大陆2名渔民事件,有最新进展,也有“告密者”! 据台湾媒体《中国时报》援引“环球网”报道,2月23日,在国民党立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许巧新公布了台湾岛所谓“海警”内部“举报人”提供的报告!
图为徐巧新(数据图)。
报告中公报的时间与台湾岛所谓“海岸警卫队”记者会上宣布的时间不一致。 因此,国民党人大代表徐巧新质疑,“海警”高层的意图是什么? 为什么要隐藏这个过程?
“举报人”一词起源于英国,指的是警察在街上发现犯罪行为时会吹哨子,以引起同事和公众的注意。
这个概念后来被推广到那些在**或公司组织内工作的人,他们自愿向外界披露他们的组织不当行为、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并通过揭露问题,诱使公众或监管机构对他们的组织采取行动,以纠正错误或防止更大的伤害。
根据徐巧新发布的“举报人”提供的海警报告,13时45分,台湾海警CP-1051船追赶大陆渔船,大陆渔船左舷与CP-1051船右左舷相撞,导致陆船倾覆,船上4名船员坠入海中, CP-1051船立即接走了3人(其中一人获救时昏迷不醒,2人情况正常),仍有1人下落不明。
报道称,14时07分,溺水者被救护车送往金门医院急救,台湾岛的所谓海警人员继续载着另外两名大陆船员前往事故现场继续搜寻。 后来,在倾覆的陆上登记快艇的船舱内,发现了失踪的陆上登记的船长,并在船上获救,初步检查中没有生命迹象。 徐巧新说,台湾当局所谓“海警”22日声称,这艘陆船于13时10分倾覆,14时07分被送往医院! 但实际上,“举报人”出具的报告显示,台湾当局直到14时40分才将他送往医院。 这是去看医生的延误!
根据“告密者”提供的文件,我们不禁要问:台湾当局为何要改变时间点? 为什么比宣布的多了 35 分钟? 在此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台湾当局不愿说实话,那么他们隐瞒的主要内部事实是什么?
由于台湾当局当时迟迟没有发布“执法”视频,涉嫌销毁证据,可以算是当时非法追撞大陆渔船的海警船现场保护负责人,因此无法核实台湾当局给出的报告的真实性。
台湾当局内部举报人给出的时差,让整个事件更加扑朔迷离,台湾当局必须公布更多关键证据,严惩**,以便对两名遇难的大陆渔民做出迟到的解释!
然而,2月23日,台湾所谓“海事委员会”负责人关碧玲仍在狡辩推卸责任。
她说:“三无船跨境捕鱼,执法姿态无法改变,在追逐中不幸事件,是否执法过度,司法委员会判断,有没有秘密录像机(执法录像机)问题,已经能够弥补,执行服务,本来是我一再下达的命令, 事件发生后,已接到指示,要全面检讨、加大力度!
没有片,海警局副局长徐景之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歉意。 真相是无法隐瞒的”。
这种说法仍然没有给出缺乏现场录像的可信理由,而是将责任推卸到后勤物资的劣势上,没有在现场交出事件责任人,只是试图用口头审查来愚弄测试。 让我们问一下,如果因为一件事而检讨或道歉两条命,大陆方面能同意吗? 做梦吧!
事實上,台灣當局顯然就是不斷撒謊,用新謊言掩蓋舊謊言! 当初台湾当局甚至不承认撞船,后来经过各方的不断追问,台湾当局才被迫承认自己的船只撞翻了大陆的渔船!
面对铁的事实,台当局如榨牙膏,含糊其辞地宣布了当时的情况,对这些流氓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把他们拿下来!
现在有“告密者”曝光了更详细的内幕信息,金门撞车事件的真相越是被揭露,中国人就会越生气! 如果台湾当局没有明确将权力下放给台湾当局,所谓的海警会不会在春节第五做出如此无耻、不人道的事情?
不管此事往哪个方向发展,出具收龙卡瓜分百万现金的文件 中国法律必须在国内执行,没有其他法律法规执行的余地,台湾当局必须严惩所谓海警造成事件**,否则我们完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