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现代化发展
西宁市检察院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西宁市检察院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法治思想,以主题教育为契机, 以牵引为牵引,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正义、承担法治责任,积极创新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推动西宁市检察工作高质量现代化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评价的14项指标中,有12项位居前三,7项位居第一,评价指标排名第一。
坚持服务大局,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自觉融入安全建设,深入落实平安青海建设“十一”工作要求和“十项专项行动”部署平安西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助力西宁安全建设更高水平,依法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336件,3009人。 贯彻宽重并重、不抓509人、不起诉838人的刑事司法政策; 3,527人申请认罪认罚宽大制度,申请率为93人2%。五区两县人大常委会均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检察建议落实纳入地方党政考核体系,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更加刚性,共制定并印发检察建议635条, 同比增长56%。
保障经济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3件,139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1件(占全省65件)。6%)。加大检察机关帮企力度,依法解决企业46起涉法、涉诉问题,查处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未决案件”1起。 深化“政府检查联动”,制定8个各类协调机制。
筑起生态安全屏障,完善“专业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努力让青山碧水蓝天成为西宁的背景色,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224起。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查关8家违规排污企业整顿,清理垃圾、固废784吨。 凝聚社会化治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草原局等部门分别制定《关于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共同保护湃水湿地资源的意见》,与市水务局联合开展“湍水河(西宁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公益保护“朋友圈”不断扩大。
坚持为人民伸张正义,努力解决人民的急、困、渴。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起,起诉人员8人,提起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6起。 我们继续开展“破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起诉382人180起。 落实“8号检察建议”,立案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件,出具审前检察建议35件。 加大职工权益保障力度,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领取工资1023万元。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31人,不逮捕涉案未成年人86人,不起诉未成年人28人,对862名教职员工就业情况进行调查。 新建市检察院“丁香”非稽察工作室、湁县检察院“丹城未稽察”工作品牌,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遴选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作未成年人保护微电影,开展法治讲座161场,教育教师5万余人次, 学生和家长。
做好为人民群众开展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百日起底”专项行动,狠抓上访案件实质性处理,受理群众信访921件,回复率达100%。 他主导办理了79件初审案件,检察长接待了212次会诊,完成了市委政法委监督的上访案件4件,为55人提供了司法协助。 提高检察公开程度,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202件、法律文书978件,开展检察听证1051次,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1120件。
坚持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率。
刑事检察工作继续完善,加强侦查监督协调机制,推进监管关口推进,监督立案62件,撤案74件,追查起诉63人,监督整治违法侦查活动112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案件3起,提出反诉16件,法院改变判决3件,发回重审5件。 加强刑事执法监督,落实“驻+巡回”检察制度,核实社区矫正人员132人逃避管理,提交书面纠正意见181份。
民行政检察院继续做强和巩固,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246件,同比增长3件8%,提出2次抗议,抗议变更率连续三年保持100%。 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27件,发出检察建议78件; 开展执行“反向衔接”工作,办理相关案件53件、57人,出具检察意见53份; 黄中区检察院在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等3个单位设立巡回检察室,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并下达5条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
公益诉讼检察院继续做好工作,紧紧抓住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法定领域“4+11”公益诉讼,立案587件, 同比增长53个2%,出具审前检察建议404件,同比增长91件5%。探索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办案,建设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深化无人机航拍取证技术应用,用科技力量解决问题,提质增效。 澄中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省级文物红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3年度全国检察院十大法律监督案件之一。 大同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大同段)”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典型案例。
数字检察院稳步推进,牢固树立“数字赋能督导、督促治理”理念,构建了38个法律监督模式,收集了2000多条相关数据,发现了2256条法律监督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起,撤消案件13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9件; 出具检察建议书159份,发出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07份,追回经济损失855万元,与有关部门会签机制15项。九种监督模式在全省检察系统得到推广应用,数字化检察工作在带动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动力方面的成效逐步显现。
坚持强质检,努力加强自我建设。
加强党组支部建设,修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和《督导工作办法》,不断提高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完成市检察院党委、四个党支部的改选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切实提高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深化检察改革,强化领导办案责任,两级法院领导领导办案1618件,检察长出席审判委员会72次。 严格执行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选拔21人,撤岗6人。 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业务数据监管,完成案件交叉询问,持续推进规范化、精细化案件管理。
夯实基层基础,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组织各类培训46期729人(次),1人获“全国优秀检察官”称号,10人获“省优秀检察官”称号、省检察院“办案专家”称号。 加强检察理论研究,19篇研究论文在国家和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和省政法委**竞赛中获奖,市检察院荣获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集体”。 15份法律文书荣获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奖,占全省37份5%。
全面从严管理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整改推进改革、突出工作作风专项整改、全市法制工作作风专项整改,全面深入整治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严禁”、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禁酒”,全面推进“三不腐败”。 深化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机关的“三条规定”,检察人员立案上报案件195件。 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规问题,树立西宁检察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