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期间,对“以学促成”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这一要求既是对江苏乡镇工作的指导,也是对全国广大基层干部的鼓舞和鞭策。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学促工作”的总体要求。 学习是关于提高技能和解决问题,而不仅仅是肤浅的知识积累。 在乡镇工作中,要深入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乡村振兴和乡村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 同时,要加强对农业、农村、农民实际的认识,把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为促进学习成果落地,需要建立健全学习体系,如定期组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鼓励干部积极参与、畅所欲言、共同提高。
二是要弘扬创业精神。 当前,乡镇工作面临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诸多挑战和困难。 要想克服这些困难,实现乡镇的发展目标,就要有创业的积极性和精神。 要调动干部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勇于担当、勇于创新、立足本岗位,努力为乡镇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也要关注干部的成长进步,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最后,我们需要改进责任感,将其作为一种激励和保护机制。 为了激发广大干部创业的积极性和积极性,同时避免和纠正滥用权力行为,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保护机制。 一方面,要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奖优惩恶,对表现好的干部给予适当的荣誉和物质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惩罚。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在工作中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干部权益的保护,给予他们申诉和保护的机会。 此外,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的“干部学习提拔实效”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意义。 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企业家精神,纠正消极现象,完善责任制激励保护机制等措施,推动乡镇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促进乡村改革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 (杨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