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购买人寿保险产品时,尤其是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等健康保险产品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
“健康通知”对消费者和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要,如果消费者在投保时隐瞒了一些事情,以后需要提出索赔,可能会因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披露自己的健康状况而被保险公司拒绝。
那么,什么是“健康通知”? 投保时没有如实填写健康通知书怎么办?今天就来看看吧。
1什么是健康通知?
健康通知是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填写相关内容,以了解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信息的健康通知。 在投保过程中,您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填写相关问卷进行告知,保险公司会根据健康告知进行承保。
2. 健康通知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健康通知一般包括:身高、体重、吸烟和饮酒习惯、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用药和**状况、疾病或手术诊断记录等。
3. 填写健康通知的提示
在填写健康通知书的内容时,一定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说实话。 目前,国内保险业一般的通知方式是有限查询通知,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事项负有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查询内容,无查询无需告知。
那么,说到这里,消费者可能会有疑问,如果在购买保险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健康检查,是否可以在没有健康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应保险人要求到指定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体检,当事人主张免除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人知道被保险人的体格检查结果,仍以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有关情况的义务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换言之,消费者不能抱着“反正我有体检,你自己看体检报告就看”的心态,不说实话,或者敷衍了事的健康通知; 如实披露不仅要对保险公司负责,还要对自己负责,否则将视为未履行告知义务。
4不说实话可能有什么后果?
保险公司每年约有80%的拒绝是由于在申请时未能如实告知索赔。
如果您有侥幸心理,即使承保成功,在申请理赔时,如果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确实故意不说实话,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拒绝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人查询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悉终止事由之日起30日内未行使的,即告消灭。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被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被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被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知悉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5 投保时未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书怎么办?
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已经承保的保险产品,由于一时的疏忽,出现了一些健康异常,没有如实告知,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意识到如实披露的重要性。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补充通知”来补救保单,投保人可以进一步补充投保时提出的问题的内容,例如未告知信息、通知不详细或通知有偏见等。 补充通知后,保险公司将重新审查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