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接到某金融公司高管的咨询,称已与某投资公司签订了“奖金协议”,约定若通过自己的人脉帮助公司项目成功融资,将按融资规模提取奖金; 如果业绩超过2亿,除固定年薪150万外,按05%的超额奖金,现在他已经为公司的多个项目积累了8亿,但公司只发放了100多万的奖金,其他的都放不出来,问怎么处理......
此外,还有某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总监,表示与某上市公司签订了“销售佣金协议”,对于某房地产项目,每售出一栋别墅(每栋价值约3000万),就会给予20万元的佣金; 现在他已经投了30栋别墅,客户已经付了钱,但公司现在拖欠了佣金,理由是现金流紧张。
我向双方询问了相关协议,不知不觉中震惊了。
以财务公司为例,所谓“奖金协议”甲方为“XX公司”,乙方为“XX公司融资部”,奖金内容中写明的奖励对象也是“XX公司融资部”,奖励发放条件写成“根据项目运营效果”......
楼盘公司,《销售佣金协议》被别墅开发商的项目公司盖章,项目公司的资金链断裂,工资发不出,“终审”案例很多,现在别墅的市值也难以形容......
连续两个悲伤的金项圈让我想起了早年保护国企子公司总经理权益的案例。
案例概述]自2012年以来,党内张先生先后担任过某国企子公司领导、职业经理人、大股东任命、董事会聘任等职务,流程非常完整。
后来,由于行业本身的周期性问题,又牵扯到中美战争,公司业绩逐渐走下坡路。
2020年年中,张先生莫名其妙地被以“管理不善”、“严重失职”、“挪用公司财产”等理由解职。
张先生一头雾水,后来在仲裁庭审后才知道,所谓“管理不善”和“严重失职”,就是公司管理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连年亏损,濒临破产; 在诉讼中,该公司一方的律师也在辩论中上网,指责张先生“严重失职,损失国有资产”。
此外,被公司指控的“挪用公司财产”,竟然是张先生报销过程中没有“上级领导”的签字,任职期间餐饮费用的“违报”高达10万多元。
有趣的是,在子公司里,张某永远是第一,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上级领导”。
此外,公司大股东(国企)在加盟前以书面形式出具“履约协议”,承诺张先生上任后将配备一辆全新的顶级奥迪A6L,双方约定,如果他努力5年,奥迪车将免费转让给他。
当时,国有企业股东们都满怀诚意,为了显示公平公正,《履约协议》特意加盖了一式两印,交给各自保管。
如今已经工作了8年,莫名其妙地解雇了人,张先生很生气,起诉公司履行对奥迪的承诺。
关于这辆奥迪 A6L 的奖励还有一个细节:
大股东承诺的全新顶级奥迪A6L,在张先生正式上任后被“降格”为大众帕萨特,因为张先生刚刚加入公司,大股东表示他与公司同甘共苦。
5年期满时,张先生拿着《履约协议》向公司领导索要奥迪,公司见他不算太不好意思以公司需要购车办理车辆产权登记为由耍花招,于是公司财务向张先生索要身份证原件和《履约协议》原件......
后来,顶级的奥迪A6L一直没有到位,张先生的《履约书》原件神秘丢失了......
诉讼结果】张先生胜诉非法解雇案(当然,对于月薪10万元以上的金领子来说,非法解雇的赔偿没有任何意义)。
法院驳回了针对该公司的汽车诉讼,理由是法官认为这是大股东的承诺,与公司无关,法官还“深思熟虑地提醒你”,如果你想要一辆车,你可以将大股东列为被告并单独起诉。
但我们面对的大股东是一家国有企业,一家地方纳税人大户,而承诺给张先生的《履约协议》原件已经丢失了......
这种维权的难度可想而知。
经验教训] 1金领的心态应该是正确的。
就算是公司的领导、总经理、CEO、COO什么的,在公司股东面前,本质都是“打工仔”。
大笔开支最好向公司股东或董事会汇报,不要太麻烦,哪怕是发微信、邮件,或者一两句话。
2.奖金和佣金协议应谨慎措辞。
大股东承诺的奖励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如何分配、何时分配、如何计算等,必须清晰明确,不能含糊不清; 要学会站在公司的角度,以“协议能签,不能给奖励”为目标,逐字逐句地分析和审查协议条款,找出协议的“陷阱”。
3.保持警惕。
公司是可以信任的,但不要放松警惕。
任何文件的原件都不能取下,重要文件和物品不能存放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