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促进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促进高层次人力资源服务业资源集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丰泽区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人力资源服务业生态园区”。
适用区域和对象
(一)适用领域
泉州**商务区人力资源总部经济园、泉州(丰泽)人力资源服务工业园。 随后,因发展需要,泉州**商圈其他区域将由丰泽区**增补和确定。
(二)适用对象
1.奉泽区认可的适用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机构**。
2.园区内经营的人力资源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适用本意见:(一)经上述园区经营机构审核后,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扶持措施
(一)对园区运营机构的奖励和支持
1.丰泽区**将连续5年根据园区经济贡献,给予园区运营机构最高80%的奖励。 哪里:
1)年度经济贡献总额达到2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园区经济贡献的70%奖励给运营机构如果年度经济贡献总额达到3000万元至5000万元,则园区经济贡献的75%奖励给运营机构如果每年经济贡献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则园区经济贡献的80%将奖励给运营机构。
2)对于已搬入福帝斯原管辖范围的企业,其年度经济贡献将按照其年度经济贡献与上一年相比的增幅计入园区年度经济贡献。
3)自2025年起,园区年度经济贡献总额应达到奖励等级金额较上年增加10%的标准,再按相应比例进行奖励;2027年起,园区经济贡献奖励比例逐年降低10%(详见附件)。
运营机构可以根据园区企业的发展情况给予奖励,具体奖励由运营机构制定。
2.积极鼓励园区争取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补贴标准,对园区运营机构给予一次性园区建设补贴。
(二)鼓励和支持园区内经营的人力资源企业
1.园区内经营的规模以上人力资源企业和新增设纳通的非独立会计产业活动单位,可按照丰泽区人民**对纳通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奖励措施中兑现。
2.鼓励园区内经营的人力资源企业发展“互联网+”、“专专新”等新兴业务和服务产品,实施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推进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提高产品供应质量。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受益财务部门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园区内(并居住于丰泽)的人力资源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博士9万元,硕士6万元,“双一流”高校(学科)和世界前200名高校本科生3万元,三年等额分期发放。
4.园区内经营的人力资源企业推荐我区高校毕业生或者其他急需人才的,应当按照《泉州市营利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或其他急需人才激励计划》(全仁社贵2022年第1号)中的相关奖励支持政策,落实相关奖励支持政策。
5.对园区内引进并确认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人力资源企业,按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识别与团队考核及政策支持条例》(全正班2021年第29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落户补贴、工作费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支持。
6.对园区企业从业员工,年经济贡献1万元(含)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含)以上,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由丰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见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