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需求调查; 技术参数; 共谋。
案例回放
某应急虚拟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协商采购方式,预算156万元,采购内容包括MR多人协同训练系统、VR多人协作虚拟训练系统等。 在确定采购需求阶段,采购方与第一业务人员进行了接触,第一业务向采购方提供设计方案和设备型号等参数,采购方在准备谈判文件时完整复制了第一业务人员提供的设备型号和参数,谈判文件发布后, 没有企业对此提出质疑。最终,A**业务未通过资格审查,B**业务成为项目首家业务。
A**企业在法定时限内提出质询,因不满意的问题回复财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为:该项目是由**企业为采购方设计的,项目参数完全符合A*企业提供的参数,B*企业的响应文件不能满足项目要求, 是以提供虚假材料寻求交易,要求认定项目采购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务部门调查发现,该项目确实有若干一级招标文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但疑惑该项目采用的参数是否具有指令性,采购人与A**商人之间是否存在串通。
问题出现了。 1.准备采购要求,采购商可以联系最好的商人吗?
2.**供应商能否提供采购要求?
专家评论。 问题1:山东省采购评审专家张华认为,如果采购商在确定采购需求之前不了解行业发展和市场供应情况,采购商可以联系第一商家; 如果采购商完全脱离市场,就无法了解采购标的的行业情况,也无法提前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 这在《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年第22号)第10条中有明确规定。
行业资深人士韩梦雨提醒,采购商在对市场进行采购需求调查时,应调查不少于3家有代表性的商家,不能只联系某个商家,使用其提供的参数。
问题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评审专家苏立琴认为,“如果采购方发现某些产品符合项目目的,即使参数由供应商提供,也适合设定为采购要求。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个项目的采购标的参数和要求,市场上必须至少有3个一级商家参与该项目的竞争,否则会影响一级采购的公平竞争。 ”
安徽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王克认为,在本项目中,虽然第一家企业抱怨其他企业主无法满足项目需求,但评审专家发现,其他企业主确实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积极参与竞争, 因此,关于企业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投诉没有成立。
关于A**商家与采购商是否存在串通,采购需求是否具有方向性,王珂认为,不能仅因采购商在确定采购需求前与A**商家有过接触,就判定采购方与A**商家有串通行为。 如果财务部门在确定采购需求过程中怀疑采购人恶意勾结最佳企业,可以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至于项目的采购需求是否具有方向性,则要综合判断采购单据是否针对首家业务定制,市场上是否有多个一流商户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适用相关规定。 **《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2021年第22号)第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