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律师长沙
近日,上海某女教师与一名16岁学生发生不正当师生关系。 2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学发布通知称,学校高度重视,立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已尽快将涉事教师停职。 随后,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关于本案的法律问题,本所律师给出了以下解答:
一教师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或行政犯罪?
就本案而言,根据目前网络上流传的内容,教师出轨对象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却是年满16周岁的男性,因此不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罪或儿童罪。 没有证据证明该教师有暴力、胁迫等行为,因此该教师不涉嫌刑法规定的强制犯罪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行为。
2. 老师会受到什么惩罚?
教师的行为虽然不能证明构成违法犯罪,但作为教师,其行为涉嫌违反《教师法》第八条关于教师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尊重学生人格的有关规定,学校或相关行政教育机构有权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开除。
3. 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威胁,如何定义诱导和自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作了详细说明。 在这种情况下,出轨对象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她不是女性,而且年满14岁,所以她不可能是**犯罪或**儿童犯罪的受害者。
引诱是指以金钱、物质利益或者非物质利益为诱饵,或者以其他方式招揽、引诱、劝说、教唆或者教唆。 自愿性是指没有暴力、威胁、引诱、欺诈等的主观意志行为。
网络上流传的现有内容不能认定为教师使用暴力手段,或利用优势地位等手段胁迫,导致作弊对象违背教师意愿与教师发生非自愿关系,因此不能认定教师的行为构成威胁, 胁迫、引诱等。
四、第二**是否涉及侵权
针对此次事件,涉事师生的相关**及聊天记录已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涉嫌侵犯涉事师生隐私的情况。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经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播他人隐私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金;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本次事件第二**的相关肇事者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责任或行政处罚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