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院”释放基层治理“大能量”
广西龙胜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履行职责,推动矛盾纠纷一线化解。
在寒冷的冬季,一切都隐藏在冬天。 走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自治县黄丽镇,只见街道整洁干净,小贩熙熙攘攘,行人笑容满面,到处都是安定祥和的景象。 和谐画景的背后,是龙胜县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的体现。 龙胜县人民法院黄里人民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辖区内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正义的情怀,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的法院权力。
翻山越岭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我们村有一起比较棘手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涉及村民团体的工业道路和30多名村民的工业发展,请过来帮我们调解。 ”
2023年9月7日,龙胜县黄栗镇六满村党支部书记邀请黄里市人民法院法官文敏到现场调解一起侵权问题,乡司法局干警和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 经过2个多小时的现场调研,法官总结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使争议在诉前得到解决,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同时,在法官的释法下,村民的法治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独家新闻人民法院的法官进行巡回审判。
在日常工作中,“翻山越岭”、“涉水入水下”式的探访,对法院官警来说是“司空见惯”。 根据“新时代凤桥式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独家新闻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放在首位,通过下沉走访、挨家挨户协调解决,团结农村干部在田间调解冲突纠纷, 充分发挥“法官+特邀调解员+村长”的多重争议解决优势,不断整合和加强调解力量,推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官司”。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有效司法服务。
巡回法庭传达司法温度
龙胜素有“九山半水半田”之称,黄里朝廷所辖的黄里、乐江、平平、三门四乡山高路长,尤其是常年居住在高山上的老年群体,出行特别困难。 为此,独家法院将巡回法庭开到人民家门口,为群众解决纠纷,并对其进行分析。
庭长,施某申请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我定在11点**,但申请人刚打来电话**,说因为年事已高,晕车严重,不能按时参加庭审。 书记员肖廖说。 “你立即通知申请人,他不会上法庭,我们将对这个案子进行巡回审判,我们也可以利用这个案子来解释法律,向群众宣传法律。 总统立即答复。
围绕审判执行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便利群众诉讼的目标和任务,法院在未设立法院的辖镇设立巡回办案点、法官工作室、远程柜台进行诉讼服务,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坐庭办案”转变为“贴近群众”, 将庭审开放到村里巷子里,讲解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如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动用工等,结合实际案例,“一对一”精准答疑解惑,面对面传递司法温度,不断以“基层小法院”培育“法治大文化”。
千方百计实现胜诉权益
调解协议履行期限马上就要到了,其他村民也问我有没有拿到房租,我正要去法院问,没想到你把钱寄过来了,谢谢! 黄里镇思龙村村民梁某对法官表示感谢。
2023年3月,一家砖厂欠思龙村19户村民累计地租款20余元,其中梁某等3户向法院起诉。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砖厂在3个月内还清所欠租金,如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合同终止。眼看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一家砖厂却没有付一分钱。 如果不按时付款,剩下的16个还在观望的村民肯定会起诉,很可能会要求解除合同,不利于砖厂的生产经营。
通过主审法官的调查,发现砖厂利润丰厚,但由于股东之间的矛盾,财务管理不规范。 法官本着从源头上化解冲突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原则,积极与砖厂法定代表人、股东沟通,告知他们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并鼓励他们从省时省力的角度自动履行, 诉讼费和执行费。经过法官对法律的解释和耐心的劝说,砖厂的几位股东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按照股份比例自掏腰包支付调解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并偿还拖欠其他村民的租金。 19名村民全部领到了拖欠三年的房租,双方握手言和。
此外,法院还设立了中午法庭、晚间法庭、“云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开展以来,黄里院通过“午庭”和“晚庭”审理案件73起,巡回庭审理案件42起,诉前矛盾纠纷87起,网上上门立案55起,组织开展法制普及活动13次, 受到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