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最新理赔消息:
2024年1月31日,任东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测》。 具体公告如下: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收益为14万元,本期亏损为18万-27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为15万元,当期亏损为15-22万元; 每股基本盈利亏损025元股,亏损032元股 — 048 美元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继续经营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交易所将对其**交易实施其他风险提示。
此前,2022年3月25日,任动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任动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任东控股2019年年度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录 年度年报中虚大保理业务收入和利润 年度年报中的坏账准备金额不准确半年度报告夸大了业务收入和利润。2.未及时披露未按规定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仁东控股2019年年报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有虚假记录; 未及时披露未按规定清偿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证监会拟决定: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50万元;
2、霍东被处以警告,并处罚金120万元;
3、王狮山、黄浩被处以警告处分,并分别罚款五十万元。
根据《**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市场虚假陈述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虚假陈述造成权益受损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投资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仁东控股索赔的参考条件如下:
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002647人东控股,并在2021年7月15日(含)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
以上债权登记条件仅代表谢宝平财务团队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以法院最终裁决为准。
仁东控股违规依据:
2021年7月13日,仁动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涉嫌非法信息披露的《调查通知书》(上海证监会专案调查字第2021062号)。
2022年2月18日,任东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预告书》(处罚字〔2022〕9号)。
2022年3月25日,任东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