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的质量是环评体系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环评体系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环评文件质量为核心,继续加强审批流程,持续加大环评期间和环评后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环评文件中的各类造假行为。
【案情简述】。
2021年7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公司重新印发的《80吨废水生化处理项目和500平方米危废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如实反映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的实际建设内容, 引用的监测数据与原监测报告中的数据不一致。
经调研,建设单位废水生化污水处理站及其废气处理设施已于2019年5月实际建成投入使用。 2021年4月,公司委托南京瑞华勘察设计公司出资4000元(以下简称环评编制单位)编制《80吨废水生化处理项目和500平方米危废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补充程序),并于5月26日获得环评批复, 2021年。 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施工单位先后将综合处理车间8个百草枯工艺废水储罐中呼吸的含氨、不含甲烷总烃的废气接入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单元进行处理。
同时,在编制环评文件过程中,建设单位委托南京某环保技术组对现状进行监测,原监测报告显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首次监测结果和平均监测结果为39个1 毫克立方米和 135毫克立方米,环评编制单位出具的环评文件中引用的监测数据与原监测结果不一致。
【查处】。
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建设单位处以罚款50万元,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赵某某、项目主要负责人陈某某共5人处2万元罚款。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南京瑞华勘察设计***处以1分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按照失信评分方法,对环评编制单位进行不诚信打分,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已注销房东段某某的诚信档案。
目前,建设单位和负责人、环评编制单位已按时缴纳罚款,建设单位修改环评文件报审批部门核准,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限制项目和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律保障,是发展中保护青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罚。 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双重处罚制度”,警告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编制环评文件。
* |生态环境部.
编辑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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