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高效配合,及时推动案件进展,有效惩治了环境违法犯罪和危险废物犯罪,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2024年9月8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以下简称“枣阳分局”)会同枣阳市公安局、五店镇发现,某公司三车间存在大量废铅蓄电池和拆解废铅板,工人正在利用废铅板从事土壤铅冶炼活动, 现场冶炼了19个还原铅锭。
经查,2024年8月,陈某超在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安徽等地购置废铅蓄电池、废铅板100余吨,转至湖北省枣阳市某公司车间安装铅冶炼反射炉等设施设备, 并责成崔某强自9月1日起负责现场拆解和土壤冶炼工作。
截至9月8日,陈某超、崔某强等人已处理废铅板57块21吨,冶炼成19个还原铅锭,重3814吨。 2385吨,还有2631吨废铅酸蓄电池未拆除。
抽样检测报告显示,车间铅冶炼炉西侧土壤中砷、铅、锑等重金属含量超标098 次, 87次、5次; 车间外废水pH值呈强酸性,砷、镉、六价铬、镍等重金属含量超标1746 次, 1227 次, 332 次, 125次。
根据规定,某公司与陈某超、崔某强、张某辉涉嫌污染环境罪。 案发后,枣阳分局和枣阳市公安局于9月8日同时决定立案,展开全链路、全要素、全链条的侦查。 10月5日,枣阳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枣阳市公安局。 10月7日,枣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枣阳分公司创新“环保+警务”网格深度融合模式,实质性推进与公安机关生态保护联防联控,凝聚环境治理合力。 本案是生态民警联合后勤取得的一条重大线索,成功切断了皖湖两省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的利益链条。
2024年2月27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以下简称“阳新分局”)接到社会举报,反映阳新县龙岗镇有人非法采摘黄金,使用无渗漏措施的深坑储存含氰废水,造成环境污染。
阳信分局与阳新县公安局组成专项小组前往现场进行联合调查,发现两个选金坑。 抽取样本,监测非法金矿场沉淀池污水中175毫克氰化物的氰化物含量。 阳新分公司迅速联系湖北省某固废处置厂,将两个选金土坑的含氰废水排出,共计144个28吨,并紧急处置,现场扣押犯罪工具。
根据规定,非法选金场所涉嫌使用无渗漏措施的深坑储存含氰废水,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3月2日,阳心分局依法将案件线索、证据移送公安机关。 阳心县公安局已拘留4人,通缉逃犯7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本案是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处环境污染犯罪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群众举报、无人机巡查、联合监管的优势。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危废处置单位,迅速开展高浓度含氰废水应急处理,成功化解了当地重大环境隐患。
* |生态环境部.
编辑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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