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作者名单简介:可用于报警的证据、线人现场供述、目击证人供述、被害人提供的证据等。 刑事证据的分类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口头证据和物证、原始证据和间接证据等。 以下证据可用于报警:
1.报警人的现场供述。 报案人是犯罪事实的直接证人,可以根据案情,在报案时明确说明犯罪过程和犯罪过程,也可以提供有关犯罪嫌疑人的证据。
2.目击者的证词。 目击证人是事发时的旁观者,也是犯罪事实的直接证人,可以根据犯罪情节明确陈述犯罪事实的经过,也可以提供有关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证据。
3.举报人提供的证据。 在向警方报案时,警方还可以提供有关犯罪的相关证据,如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视频、证据、犯罪现场的相关物证等。
4.受害人提供的证据。 受害人向警方报案时,还可以提供犯罪的相关证据,如被害人本人的身份证明、**视频、证据、犯罪现场的相关物证等,这些在警方立案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更好地证明被害人的身份和犯罪事实。
5.其他证据。 此外,还可以提供其他关于犯罪事实的证据,如警察现场、录像、调查笔录、讯问笔录等,这些证据在警方立案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更好地证明犯罪事实。
1.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都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即可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是否由被起诉的人实施。 任何必须结合其他证据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 例如,被害人的尸体只能证明有杀人或重伤导致死亡,但不能具体说明谁是凶手,因此是间接证据。
2.口头证据与物证。 凡是通过人的陈述传递的证据,即以言语为表达形式的证据,都是口头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等。 任何根据物体的性质或外部形式、存在状态和内容来表达物体的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 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勘验和检查记录。
3.原始证据与传闻证据。 凡是来源原始的,即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的证据材料,都称为原始证据,又称第一手资料; 任何与案件事实没有直接关系,但从间接非第一人那里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轶事证据。 传送证据的作用不容忽视。
4.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确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能够证明犯罪行为严重程度的证据,都是有罪的证据。 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否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都是无罪证据。
1.客观性是指诉讼中的证据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推测和虚假的事实;
2.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待证明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
3.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按照法律和法定程序的要求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