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了宁波凌骏的股票行权,并启动了公开谴责程序。
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9:30:00-9:31:00,宁波灵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灵骏”)管理的多款产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量流通**1195亿元,期间上证综指在短时间内迅速下跌。 经认定,宁波凌骏的上述交易违反了《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七条。第2条第(6)款规定,“程序化交易是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发出交易指令进行的,这会影响交易所系统或正常交易订单的安全”。
根据《交易规则》第7条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2日继续实施宁波凌骏管理的相关产品投资者账户暂停交易的监管措施,即: 暂停上述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产品账户的所有**交易,同时启动对宁波凌骏的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坚持监管主体责任和主业,坚持以投资者为导向,对影响市场平稳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治理。 同时提醒投资者依法依规交易,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宁波凌骏交易,并启动公开谴责程序。
2月19日,深交所在交易监控中发现,9:30:00至9:30:42,宁波灵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灵骏”)名下的多个**账户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交易指令,在短时间内下达大量订单, 共售出13件72亿元,期间深证证交所成份股指数快速下跌,影响正常交易秩序,构成《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六条。2. 第二条第六款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 今年以来,宁波灵骏名下的**账户因异常交易行为多次被公司采取书面警告等监管措施,但一直未得到纠正,异常交易行为不断发生。
根据本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和《自律措施及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联交所决定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对宁波灵君名下的相关**账户采取交易限制措施,限制其交易上述期间在联交所上市及交易的所有**账户。 启动对宁波凌钧的公开谴责和纪律处分程序。
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坚决贯彻“长牙长刺”和棱角分明的监管要求,坚持监管主体责任和主业,持续加强交易监管,对影响交易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严谨基调和高压态势。市场和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迅速做出反应,严厉打击。同时提醒投资者依法依规参与交易,共同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