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自2022年起,孙某某向不合格且未提供合法有效原产地证明的他人购买保健品后,在柳枝经济特区六盘水市龙河镇、柳盘水市龙河镇、安顺市浦定县马场镇设立摊位,直至2023年6月7日, 当他被柳枝经济特区龙河镇龙昌街市场监管部门抓获时。市场监管部门从他摆摊的摊位上查获并查获了9瓶野生冬虫夏草王、9瓶**玛卡等保健品。 其销售的野生冬虫夏草王和**玛卡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心检测,检出西地那非,属于《保健食品可能非法添加物质名录(第一批)》中所列非法添加物质。
判决
2023年11月2日,六盘水市六芝特别行政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起诉孙某某。 同年11月13日,柳芝特别行政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孙某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律条款链接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杂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人体健康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逐案讲述故事
人们以食物为天空,以食物为第一! 所谓的“保健品”以小摊贩的形式在街上兜售的情况并不少见,而这类案件的涉案人员大多知识水平不高,法制意识薄弱,为了小利而不顾群众安危。 本案中,孙某某多次趁机销售所谓含有西地那非的保健品,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依法判刑。 这里提醒一下,类似孙某某的本案小商贩禁止销售不明三不产品,消费者也要理性选择保健品,听从医生的指示,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确保买得安心。
*:柳芝特别行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蓉钱伟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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