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制品是国家垄断的
未经控烟部门批准
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烟草的销售和经营
然而,少数经营者寻求非法利益。
在没有相关文件的情况下。
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卷烟。
案例回顾
最近。 新丰县公安局经济调查大队。
接到新丰县烟草专卖局的线索。
一些人在县内非法购买各种品牌的香烟。
收到线索后。
警方立即展开了彻底调查。
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分析和判断。
警方最初锁定了嫌疑人陈某晴和陈某山。
并逮捕了两人。
现场查获包括双喜在内的20个品种的126支香烟。
经调查,陈某晴与陈某山为父子。
自 2023 年 2 月起。
两人没有得到它。
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在新丰许多乡镇购买香烟,转售给他人。
从中赚取差价。
涉案金额高达20余元。
目前,嫌疑人为陈某晴、陈某山。
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
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经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审批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违法经营活动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没收财产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未经许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垄断或者其他限制性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或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
烟草
它是一种特殊的商业产品
国家对烟草的生产和销售实行排他性控制
任何个人或实体
在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
不从事烟草生意
赣州**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绅士爱钱,并以一种好的方式对待它
不要为了个人利益而冒险
踏上犯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