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腐败被处决。 当时,他被认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死刑的最高级别领导干部。
至于向胡长清行贿的10余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其中,行贿主犯周雪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4年1月11日晚,由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江西广播电视台联合出品的四集电视故事片《全面推进“三不腐败”》第一集播出《永不止步》。
影片披露,胡长庆案主要贿赂者周雪华、李梦平、周华新已经出狱,但他们不悔改,重回老本职拉拢和腐化领导干部。
屏幕截图**:永不停止
在《永不止步》中,萍乡市委原书记李小宝、九江市原市长杨文斌、江西银行原董事长陈晓明、萍乡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李金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王江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陈平仁, 先后出现在镜头前反省悔改,案件细节被披露。
比如陈平,在位时,滥用职权,穷困潦倒,奢侈无度,退休后继续积攒财富。 他说:“贪腐和贪腐也应该不同,要显得奢华优雅,我特别痴迷于奢侈,千方百计地做出......商人和老板的钱。实现我的“奢华梦想”。 ”
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办案人员介绍,陈平退休后,一直以不择手段贪污。 比如,他冒着亲戚的名义开了一家餐饮店,让自己“打理”过的老板在餐厅充值消费高额钱,或者买他卖的茶。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陈平现身镜头供认不讳。
长安街巡抚注意到,向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行贿的三人周雪华、李梦平、周周华新也被点名。
据专题片介绍,从近年来江西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一些老板蓄意想用钱开路,长期肆无忌惮地“猎杀”领导干部,获取巨额利润,助长腐土滋生,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并破坏商业环境。
胡长青的审判,数据地图。
江西省纪委监察办案人员透露,作为贿赂领域的“老运动员”,周雪华、李梦萍、周华欣等人有一个共同的标签——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案的主要受贿人,他们都因为此案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周雪华、李梦平、周华欣出狱后,却不悔改,又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上,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培养代言人和群众,把资本与权力、资源深度联系在一起,攫取巨额非法利益,极大地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对江西省纪委办案人员进行了约谈。
据公开报道,周学华是贿赂胡长清的罪魁祸首,曾任江西省温镇粮库南昌办事处副主任。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4月至1999年7月,他25次向胡长清赠送价值310元以上的货款,12次要求胡长清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此外,周学华还利用职务之便,将办公室442万元借给民营企业用于营利活动,且不予归还。 周雪华也在检察院侦查其犯罪期间逃脱。
2001年7月,周学华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贿赂、挪用、逃跑、盗窃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等罪名判处无期徒刑。
报道还称,周雪华是中国新刑法实施以来判刑最重的贿赂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