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全方位的数字化和可视化,让数字世界的“人”活起来,成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信使”。 在各种场景中,数字虚拟人经常“出圈”。 虚拟数字人是通过计算机图形学、动作捕捉、图形渲染、深度学习、语音合成、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发设计的,是具有“人”的外表、表情、语言、行为的交互式虚拟形象。 在新领域,他们扮演着多种虚拟身份,以多层次、全方位的方式与人互动,并逐渐活跃在线上平台和线下商业消费场景中,为文化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和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
关键词: 虚拟数字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 G206 证件识别码: A
虚拟数字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应用价值
一是开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新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不断传承的生动见证。 虚拟数字人具有空间虚拟性的特征和人格和行为特征的禀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深度学习、人机交互、计算机图形渲染等众多数字技术逐渐成为跨媒体叙事实践的重要支撑。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和有效传承方面,构建以虚拟数字人角色为中心的故事系统是一个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方向,尤其是其高度的交互性、可控性和拟人化,可以弥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因时空差异而出现在传统传播模式中的“鸿沟”, 而科技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容转化为呈现形式多样、感官表达多维的数字叙事场景,从而提高传播效果。基于虚拟数字人不同虚构人物的故事宇宙,为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路径提供了必要的载体。 这种数字技术赋能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双创”模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经济价值转化的重要媒介,有助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有机统一。 基于“敦煌飞天”的虚拟数字人“天宇”就成为了一个典型的例子。 虚拟数字人“天宇”不仅能“说话”能“演”,还能在线互动,不仅在国内众多数字平台上吸引了无数粉丝,也吸引了外国人的目光。 《千壁追忆》等一系列基于《天雨》跨媒介叙事实践探索的短剧,也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喜爱。 短片中数字虚拟人“天宇”的生动展示,构建了深度沉浸的文化叙事空间,让不同年龄、不同文化背景的观众全方位、直观地感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刻内涵。
二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虚拟数字人要想在数字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就要有相应的文化特征支撑,这与技术和文化因素是分不开的。 我们将进一步推动虚拟数字人相关技术的创新和改进,通过新兴数字技术的应用,继续引领虚拟数字人从人驱动向智能驱动,为连接虚拟与现实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虚拟数字人更依赖于文化的注入。 虚拟数字人的思想、思维、表达等,都取决于文化注入的质量和数量。 比如,2022年8月,中华图书公司推出的“3D超现实数字人苏东坡”设计创作,在建立数字人“苏东坡”形象的阶段,首先依托古书大数据中心进行海量搜索,以科学检索的方式梳理大量涉及苏东坡颜貌和形象的古籍文字数据, 为刻画人物的静态形象奠定客观基础;二是结合图像搜索和关联技术,综合从宋代到清代涉及苏东坡的100多幅画作,形成对苏东坡颜貌和形象的理性认识; 三是苏东坡的颜貌形象的“古籍真伪”,基于上述技术的应用,由高校、相关专业机构和文化领域的专家团队进行评审,从而进一步丰富对“3D超现实数字人苏东坡”细节的理解,形成系统的理解。 在让“3D超现实数字人苏东坡”动起来的“动作捕捉成型”阶段,创作团队全面运用多种数字技术,形成一体化创新实践。 由此可见,“3D超现实数字人苏东坡”的创作过程,是融合基础学术研究和应用艺术创作两个领域的全新融合过程。 其中,对与该主题相关的文献和艺术品的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成为新技术应用的重要支撑。
三是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再创造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在于对现实的观察和融合。 近年来,“国潮”系列文创产品之所以受到年轻人的广泛喜爱,原因之一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有机地融入了年轻人的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重新创造,形成了鲜活的时代事物, 突出和宣传年轻人的活力和个性。同时,要讲好“国潮”的故事,就要在流行的民族风情和时尚环境中,重新挖掘和再创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优秀中国传统文化内容,从而不断提升商业营销的文化品味,构建极具吸引力的数字消费新场景。 在数字经济时代,虚拟数字人IP因其友善的外观、高的吸引力和认可度、多样化的用户接触渠道,越来越受到众多品牌的青睐,可以有效拓展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优秀中国传统文化的娱乐空间。
虚拟数字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中的应用现状
目前,虚拟数字人技术尚未完全成熟,智能驱动目标的实现仍需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虽然虚拟数字人已经能够依靠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实现人机之间的高效交流,但在很多场景中,仍然难以有效展现人与人之间交流过程中的情感表达,尤其是非语言方面。 此外,能否真正实现情感认同,往往取决于人们通过虚拟数字人直接感受到的文化内容的感受、温度、体验和深度,这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
当一些企业使用虚拟数字人进行品牌营销和推广时,他们看似在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但实际上,他们正在拼凑无关紧要的内容。 例如,在一些企业品牌的节日商业广告中,虽然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进行了展示和阐述,但为了迎合当下消费快、流量快的商业特征,只是将非遗的内容作为商业噱头,并没有通过挖掘非物质文化的精神内涵来找到它与产品价值的交汇点遗产。部分社会资本和少数数字平台企业为了牟利,通过玩“边球”的方式,向消费者推出叛逆、挑衅、恶搞的虚拟数字人IP角色和形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虚拟数字人领域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影响虚拟数字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中有效应用的重要因素。 数字场景的应用存在潜在的伦理和法律风险,其影响不容忽视。 元宇宙本身就是互联网和数字技术中一种先进的综合发展形式,它所创造的虚拟世界很容易使人们在物理世界中的身份意识错位,技术发展带来的暂时“优势”可能成为道德失范的催化剂。 例如,“AI换脸”本质上是对公民依法享有的肖像名誉权的干涉和侵犯,对现实中的伦理秩序关系提出了挑战。
虚拟数字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中的应用路径
科技研究与情感设计并重。 从本能、行为、反思等层面引导科技研发,可以充分发挥虚拟数字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中的有效性。 所谓本能层,是指受众对相关产品和信息传播的视觉直接反应,而这种本能反应往往因其直接性而先于个体的理性思考和逻辑判断。 行为层是由于受众与产品在行为上的互动而产生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逻辑性,同时也渗透了相关的价值思维。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受众基于行为层的结果,从理性层面对产品的独特内涵和品牌差异有了自己的独立判断和记忆时,就进入了反思层。 在某种情境触发机制的作用下,观众会引发情感共鸣。 基于以上分析,为了顺利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工具”到“身份”的转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设计与创造中,我们可以从以上三个层次的情感设计出发,突破人机交互的实际约束。 这就需要不断研发和应用新兴数字技术,提升数字虚拟人的情感设计,进而依靠推动模拟角色在不同场景下的表现,进一步符合自然人的行为和认知规律,从而为观众的“三层”号召力奠定基础。
挖掘精神内核,把握价值诉求。 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可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效率,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精神的深度和广度则制约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基于两者的互补关系,在设计与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数字人的过程中,需要通过挖掘能够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价值的优质内容,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美学元素,找到与时代相关的连接点, 并赋予它现代化的生动内涵。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悠久壮丽历史和中华民族不懈自强的民族性,必须以符合当代实践逻辑和价值精神的当代方式进行诠释。 因此,一些数字平台和企业在塑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形象和人格时,应首先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文化元素和精神内核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利用其生产文化内容或进行品牌营销和宣传,从而在把握当代需求精髓的基础上,准确传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确定技术标准以避免潜在风险。 一是坚持标准和制度建设理念,在数字中国建设总体框架下,加快构建虚拟数字人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相关使用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社会治理创新要求,明确市场、行业、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 制度化、程序化,形成协同治理、防范化解、社会监督的总体合力。二是提高监管效率。 在办理涉及法人主体明确的虚拟数字人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关部门可以参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骨干的互联网信息安全治理领域相关法律制度,确定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探索建立互联网生态秩序领域的惩罚性赔偿规则; 为虚拟数字人的创作者、展示者、互联网平台等相关方建立明确的底线和规则。三是充分发挥集团标准在相关行业自律中的作用,进一步引导和规范虚拟数字人全生命周期中企业、平台和个人的相关行为,特别是通过明确的行为准则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完善基于相关标准的认证体系,推动数据合规和分层保护体系的形成,更好地规避技术发展带来的失范风险,促进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而言之,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全方位的数字化和可视化,让数字世界的“人”栩栩如生,成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信使”。 虚拟数字人通过计算机图形学、动作捕捉、图形渲染、深度学习、语音合成、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扮演多种虚拟身份,多层次、全方位地与人互动,活跃于各大线上平台和线下商业消费场景,为文化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和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
作者:常红,山西财经大学文化旅游新闻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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