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历新年的临近,人们在探亲访友、一起吃饭喝酒时,难免会喝酒玩乐,但有些人酒后却忽视了交通安全。 近日,徐汇**处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事故,警方在现场调查中遇到了一些波折,因为双方喝醉了,不记得事故发生时的情况。
110? 你好,有一个人躺在西台北路的路上一动不动,好像是骑着电瓶车摔倒的,你赶紧去看一看。 日前,徐汇交警接到求助请求,王三队警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中老年男子坐在地上,右手扶着左肩,疑似骨折,旁边有一辆电瓶车倒车, 周围一切都很正常,地面上没有刹车痕迹。王警官叫了120救护车后,打听得知此人姓宋,他记不清事故的细节,“我一直往前骑,没有车撞我,应该是我没有骑车摔倒了。 口齿不清的言语伴随着浓烈的酒味,王警官立即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28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考虑到宋某喝醉了神志不清,王警官又仔细勘察了事故现场,果然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宋某的电瓶车前部被撞,与黑色油漆摩擦,正好右侧的临时停车位处停着一辆黑色私家车(这条路允许夜间临时停车),后门有被撞的痕迹,但怎么会撞到后门呢? 更何况,电瓶车倒地的方向也是向前的,这是怎么回事?
王警官将情况传达给单位同事,在查了公众**后,发现这其实是一起“开门杀人”事故。 原本,这辆黑色轿车正常停在西台北路的临时停车点,突然后门被打开,却没有人下车。 一旁的普通电动自行车看到后绕着门走了一圈,宋某喝醉了,没有及时注意到前方的异常,直接撞到门后摔倒在地,同时由于反作用力,车门被撞后自行关闭。 在现场,只看到宋某和电瓶车倒在地上。 由于酒精的影响,迷茫的宋某以为是自己骑不稳造成的自行车事故。 更讽刺的是,黑色车辆之所以只“开门”不见人,也是被酒精“困扰”的。 车主陈某外出吃饭,喝了几两酒后,找了个替司机,让他把车开到临时停车点。 停好车后,车子马上开走了,但陈某却因为喝多了,在后座睡着了,又因为觉得车子不透气,下意识地打开了车门,导致了“开门杀”。
徐汇市交警支队事故部门认为,“开门杀人”事故是由于宋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所致,因此他与黑车主陈同等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宋某因“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被罚款50元,陈某因“开门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被罚款50元。
**提示:与酒后驾车一样,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市民应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酒后不宜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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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慧雄, 石宇辰.
编辑:邱彩红。
校对:耿洁宇。
审稿人: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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