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人:雷达财经 朱磊 |林一才,编者按深海
1月7日,兴源环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月5日,兴源环境收到国家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察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经调查,双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益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美丽的长兴县镇成立(投标段)。
1、投标 2)温州市东头区海岛海洋生态廊道改造修复项目PPP项目、PPP项目虚高项目收支、成本虚高,导致兴源环境2016-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录。其中,2016年年报将营业收入夸大了906309万元,虚增利润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报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363686万元,这也影响了2016-2022年年报中相关资产负债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录。
上述违法事实由公司公告、合同相关材料、财务信息及经营文件、查询记录、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兴源环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法第63条、第66条、《**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法》第193条第一款和2005年**法第197条第2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2016年、2017年,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已辞职,行政处罚时效已届满。
公司首席财务官孙莹在任职期间未充分重视涉案事项,未确保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违反了**法第八十二条第3款的规定,是违法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
综合考虑案件涉案事项对次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浙江监察局决定:1、责令兴源环境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2、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罚80万元。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理赔专业律师吴立军告诉雷达财经,根据《上市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的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受害投资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星源环境投资者权益保护已正式启动,所有在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持有星源环境**的投资者均可使用公众号"让我们来帮忙"(磊珠代码:01)免费注册并参与索赔。 在您收到索赔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天研查询显示,在风险方面,星源环境共发现天研风险信息1875条; 另查明,该公司涉案金额共计2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