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年限和工作时间经常被混淆,但它们有不同的含义。
服务年限是工作人员进入劳动力市场后的实际服务年数。 参加工作时间是工作人员全职参与工作的起点。 参与工作时间是资历的起点,资历是他们工作的总小时数。
说明。 2005年7月大学毕业后,有干部与某公司签订合同,开始工作。 之后,该干部于2005年10月调到另一家公司继续工作,但由于时间短,原单位没有时间为他购买养老保险。 在新单位,干部一直工作到2008年3月,公司继续为他购买养老保险,直到他考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根据《连续服务年限计算规定》,第一单位未能及时为该干部购买养老保险,因此无法将其工作时间计为服务年限。 在第二单位,干部一直工作到2008年3月,公司一直在为他购买养老保险,所以可以算是连续服务。 也就是说,小王第一次上班是在2005年7月,开始工作年限是2005年10月。
参与工作时间的定义。
1)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前,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企业办理劳动手续之日为认定依据。
2)劳动者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被录用的,以入职日期作为认定依据。
(三)职工参加普通高等院校考试,毕业后重新派遣的,按工作时间确定,以正式工为准,合同工或者长期临时工按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的日期计算。
服务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目前我国服务年限的计算主要包括连续计算、合并计算和重新计算。
连续计算:指计算工作时间未中断但曾在多个不同单位工作的员工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时的连续计算方法。
合并计算:指员工因客观原因或非个人主观意愿而参加工作前后的工作时间,导致间歇性服务年限的方法,扣除不能算作连续服务年限的年限后,可以将员工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服务年限。
重新计算:对少数人员因特殊原因中断工作后加入工作的,不计算其以前的工作时间,从重新加入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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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