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居民身份证(护照)号码为:
鉴于乙方受雇于甲方,乙方在聘用期间会在其工作中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并会因业务需要而获得甲方拥有的各种研发成果以及与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商业秘密, 且这些研发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和经营信息均归甲方所有。 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确定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守责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甲方和乙方于XX-XX-XX-XX签订本协议,双方同意以下条款。
第一章定义
第1条知识产权
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但不限于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1.职务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2、注册商标、商号等标志的专有权;
3、专有技术及其他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的专有权,如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实用的、已由甲方保密的;
4、服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书籍、教材、地图集、地图、摄影、音像、文字、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
5、依法规定,甲方对其他智力成果拥有专有权。
第2条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拥有的、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雇期间获悉的商业秘密。
所有具有商业价值且不为公众所知且已由甲方采取保密措施且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技术信息。
以及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有关技术开发的信息。 包括:甲方现有和正在开发或构思的产品设计、工具和模具、制造方法、工艺、材料配方、经验配方、实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公司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 说明书、文件等实物、甲方产品方案、产品开发方案等;
2.有关营销的信息。 包括:甲方的营销计划、销售方式、定价方式等经营活动方式,商户、分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具体需求,未披露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以及公司现有、正在开发或设想的业务项目;
3.有关业务管理的信息。 包括:甲方各项工作计划、质量管理方法、甲方生产规模、组织架构、人员、财务、工资福利等,甲方现有或正在制定的内部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各种重要管理文件等;
4、甲方法律关系信息。 如甲方的合同履行、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商标注册、诉讼等;
5、根据法律和约定,甲方对第三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第3条工作发展成果
就本协议而言,“就业发展成果”一词是指:
1、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和商业秘密,执行在履行甲方业务范围中完成或构思的所有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商标设计、外观装饰设计、标志设计、产品设计、广告、教材、文件;
2)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配方、实验数据;
3)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
以及所有不属于甲方业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此类研发成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发成果的改进。
2、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一年内取得的研发成果(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与甲方交办的任务有关。
3、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者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应当享有的其他智力劳动成果。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第4条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应立即向甲方报告所有研究的就业发展结果。
第5条乙方对乙方的全部研究成果(乙方依法享有的除外)拥有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发明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设计权、标识设计权等; 支持教科书和其他作品的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权、专有技术的所有权以及商号和商标的专有权。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使用这些发明、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制作、经营或转让给第三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必要的一切法律行动,取得并维护上述工作发展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申请、注册、注册等; 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并采取必要措施确认甲方的知识产权,以取得上述职位的发展成果。
第6条乙方在执行甲方分配的任务以外的任务中获得的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如果乙方取得的研发成果不是甲方自身工作的结果,而乙方充分利用了自己的时间,同时又不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则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研发成果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力;
2、事实上,或者可以说研发是首先占据甲方研发成果的;
3、研发是在乙方工作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第7条如果乙方声称其对乙方在任期间取得的研发成果拥有知识产权,且未履行甲方交办的任务,如果研发成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报。 经甲方核实后,乙方确实为非义务开发成果的,应享有知识产权,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研发成果。 乙方未作声明的,推定研发成果为岗位发展成果,甲方可将研发成果用于生产、经营或转让给第三方。 即使证明研发成果实际上是未来的非就业发展成果,乙方也不应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乙方声明后,如甲方对研发成果的权属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如果乙方是新调动的人员,经甲方同意,乙方携带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可以转让给甲方,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但乙方必须出具书面保证书,保证其拥有成果的知识产权, 如果这导致侵权。
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能提供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提供。
第8条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一年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获得的与分配给甲方的工作或任务有关的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费用。 离开甲方后,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如欲继续改进或改进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第三章商业秘密保护
第9条甲方在工作期间,乙方应当因工作需要,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围和程度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擅自将实物和材料带离工作岗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交换、转让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 不得在学术会议、产品订购会议、技术鉴定会议等会议或活动中,以及报纸、杂志、信息网络等媒体上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用于其他目的,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对手工作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晓该商业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披露。
第10条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未经商业秘密权利人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单位的商业秘密,更不得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11条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离开甲方的,乙方应返还甲方能够接触到的所有文件、记录、笔记、数据、源程序列表、大纲、模型、软盘等介质资料,特别是软件开发资料(包括源程序、文档、目标产品、 等)它已经接触过。
第12条乙方离开甲方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应当为甲方保管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经营,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进行新的研发,直至该信息在行业内为公众所知。
第13条当甲方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商业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露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协助甲方防止侵权行为扩大或商业秘密进一步流失。
第14条在甲方受雇期间,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业务,不得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不得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和顾问服务(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不得雇用甲方的任何员工为自己工作, 也不得教唆甲方其他员工接受外部雇佣,更不得抢夺甲方的客户,诱使其他员工在离开甲方前离职。
第15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责时,绝不擅自使用属于他人的任何商业秘密,也不会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如甲方因违反本承诺被第三方起诉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应诉支付的全部费用; 甲方因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但是,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分配的具体任务,必然会导致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16条无论甲方或乙方是否违反上述条款,均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因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本协议约定对乙方处以警告、记过、扣减工资、降职、开除等处分,违反刑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争议解决
第17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均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章 其他
第18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第19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得到双方的书面同意,并且必须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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