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煤矿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 煤矿企业应当明确领导分工煤仓安全管理部门和具体牵头管理部门,机电管理、生产技术、安全监督、总防、调度等部门分工,并分别明确各煤仓具体用户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
2.改进和完善系统。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仓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施工、安全管理、日常检查、检修维护、风险识别、隐患排查、应急响应、监督检查、筒仓堵塞防范、退役回用管理等,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3.创新的筒仓设计。 严格按照煤矿设计规范要求,根据围岩特点和煤仓容量的合理设计,从煤仓形状、砌筑方式和材料用途、筒仓壁上耐磨防悬墙材料的应用等方面进行工程设计创新, 预留煤仓卸料孔、预设清淤装置等,增强防堵、防坍能力。
4.改进存储系统和设备。 煤室或操作台应与煤仓下口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与出煤口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严禁直接放置在煤仓下口处,倾斜巷道应沿巷道上坡方向布置。 推广煤仓防塌闸门或给煤装置和煤仓底部给煤机的远程控制技术的应用,实现无人值守。
5.加快无人清理疏浚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 加快煤仓和筒仓堵漏疏浚机器人日常清扫的研发应用,实施机械化、机器人化改造,尽快实现无人化作业。
6.加强施工风险管控。 应选择一支具有较强安全管理能力和丰富施工经验的专业团队。 施工前应当对高空坠落、设备不稳定、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因素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制定专门作业规程,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
7.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煤仓施工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使用天井钻机挖掘煤仓和煤孔时,严禁人员在扩孔作业中停留、通过、观察或清除下方的渣。
及时清理矸石孔内的矸石,防止堵孔,必须制定特殊措施处理堵孔,严禁站在孔的矸石上。
8.加强安全预警和设施分配。 煤仓附近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煤仓上口应设置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等安全设施。
9.加强监测和监督。 煤仓周围应安装监控、人员接近保护装置、红外热成像、一氧化碳传感器、CH4传感器、煤液位计等监测仪器设备,并与矿井调度系统联网,对异常积煤及时预警。
10.加强煤流源和过程控制。 加强运输系统中大型煤矸石和异物的识别和处理,破碎机应安装在工作面的第一台机器上,除铁器应安装在煤流输送系统中,炉排应安装在煤仓入口处。 推广应用**AI异物识别等技术,加强煤流运输监测,严防大块煤矸石、铁器、木屑等杂物进入煤仓。
11.合理确定储煤量**。 煤仓的装载能力和空容量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如果矿井停机检修超过24小时,必须控制在最低位置,严禁无施工任务清空。 煤仓长期不使用时,储煤时间不得超过15天,应采取防火措施,超过15天后应采取防止风流和短路的措施。
12.加强煤仓退役和回用管理。 当煤仓长期停用时,需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13.做好煤仓防水工作。 严禁将煤仓作为流水道使用,煤仓上口应高于巷道底板。 煤仓浸泡时,必须采取堵漏、排水等措施,处理不当不得使用。 如果原煤含水量较大,应在主煤流输送系统中安装煤水分离装置,并在煤仓下口采取截流、排水等措施。
14.加强煤仓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整性,规范检测和检测,加强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15.加强日常维护作业的风险管控。 煤仓的维护、清洗、修理和加固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自上而下逐步进行作业。 应使用成像扫描仪、摄像仪等设备进行探测,避免人员进入煤仓。
如确需进入仓库加工,应严格执行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必须配备安全卫士,严防坠落、煤矸石塌陷、窒息等风险。 在煤仓下口检修给煤机时,应在煤仓上口设置警示,防止煤流和杂物进入煤仓,并应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风流短路。
16.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对堵塞、坍塌等情况的应急响应,严禁擅自盲目处理,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矿长组织现场勘查、研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7.规范仓库堵塞流程。 处理堵塞物时,要自上而下,严禁人员自下而入,优先使用固定机械装置进行疏浚,人员必须全程系好安全带,有可靠的固定点,严防煤仓疏浚时形成负压,人员参与, 鼓励使用新技术和设备,如空气炮、超声波和堵塞清洁器。
18.规范仓库坍塌处理流程。 在处理坍塌时,要明确给煤机柱塞的运行流程和现场安全卫士的职责,加强对煤仓内水煤和给煤机柱塞的观察,并在施工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误入, 从而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给煤机柱塞的可靠运行,从而严格防止二次坍塌事故的发生。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