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张静回答:对方违约的取证要注意,这类案件就是证据,如果声称对方违反任何约定,就要收集足够的证据,否则很难打赢官司。 在以下案件中,匿名股东的投资协议约定,表表股东单方面转让股权、利用表表股东身份牟利、侵吞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构成违约,但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对被告违约的证据不足, 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返还出资35万元的请求。
判决书摘录:
关于曾某是否应赔偿唐某损失35万元、利息和律师费的问题。 本案中,唐某主张的350,020元损失,其实是唐某按照涉案《匿名股东投资协议》投入的出资额,唐某公司并未要求第四家公司承担返还投资款的责任,而是要求曾某承担返还投资款款和利息的责任, 因此,唐某是否可以要求退出投资,应按照唐某和曾某签署的《匿名股东投资协议》的规定进行审查。根据本案涉案《匿名股东投资协议》的规定,如发生下列情形,曾某作为重要股东,必须向唐某承担返还资产、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未经唐某书面同意,曾某不得单方转让或质押全部股权; 曾某不得利用其作为重要股东的身份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侵吞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因此本案必须审查曾某是否违反上述约定。
首先,根据四家公司的工商登记,曾、张等人签署转让协议后,四家公司的股权并未发生变动,唐某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曾、张某就曾某持有的四家公司的股权单独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因此,唐某主张曾某擅自转让股权违约,要求曾某返还出资,本院不予支持。
二、唐某无证据证明张某与曾某之间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张某根据转让协议支付的转让款约定用于抵销转让前某厨大石餐厅所欠的部分租金、工资、付款等经营费用; 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曾某转让是以谋取私利和挪用公司资产为目的。
此外,虽然《匿名股东投资协议》还约定,曾某未向唐某派发股息或阻止唐某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应视为曾某违约,曾某应向唐某支付违约金,并允许唐某提取部分或全部资金, 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曾某违反本款约定的合同,导致唐某的合同目的落空,且唐某在本案中未以此为由主张权利,因此《匿名股东投资协议》约定的出资返还条件尚未满足, 唐某要求曾某返还出资350020元及利息,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