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三名到草根! 大量医院严格检查,医药代表上门拜访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全国各地的医院都密集地发布了医疗代表备案和院内就诊的要求。 从前三名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医院备案要求和违法就诊处罚机制全面升级。
最近成都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三一)颁布了《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
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从事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宣传推广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医药代表人)。必须提前7个工作天提前登记预订成功后方可指定时间和地点访问,以及必须符合“三确定三有”的规定
1月26日,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颁布的《医务代表访问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试行)》是以任用制度和“三决三有”的要求为基础的。已经提出了全面升级强度的处罚措施。
一旦发现医药代表擅自进入医院诊疗区域进行宣传第二项违规行为是将医药代表及其公司列入医院的“黑名单”,五年内禁止在医院从事商业活动,并终止一切合作。
不仅如此,医院方面还针对医疗代表新的管理体系也开始实施,风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增大!
激活扣分系统!
该代表对违法行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就在上个月,咸丰县人民医院发布了《接待医师业务行为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与其他医院法规不同,这份文件很明确对医务代表到医院就诊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如发现医药代表违反促销、处方管理等规定,应立即制止,并留证和以 10 分制监督医药代表:
以下违规行为累计超过3次,直接扣10分,终止合作取消**企业与本医院之间的所有业务往来。
如果累计扣除值达到10分,则终止合作,并取消**企业与本院之间的所有业务往来。
特别要强调的是,医药代表违反法律法规,给医院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直接承担一切民事和刑事责任!
这并非“危言耸听”,目前对医师代表的严格管理已经从前端探访逐渐延伸到后端处罚。
下个月开始正式实施!
医疗贿赂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报道,12月29日,2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2)》。它将于 2024 年 3 月 1 日生效
该修正案共有七项修正案,其中四项涉及对贿赂行为的处罚,三项涉及对私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的处罚医疗领域的贿赂被列入加重情节清单。
修正案明确,在一些严重的贿赂案件中,将加强刑事责任。 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以贿赂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国家利益损失特别重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换言之,对于行贿者,情况尤为严重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随着刑法第十二修正案的修订和全国各地医院的跟进应对,行贿者将被定罪并受到严厉惩罚,这将全面改变整个药品购销生态圈,给医药代表的职业环境带来巨大变化。
*:医疗器械分销商联盟。
声明:本微信中标注的稿件均为**,仅供分享,并不代表平台立场,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更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