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读者向我咨询,他的祖先在光绪年间担任浙江文楚道士,但家族在**年间衰落,只留下一枚造型独特的勋章,他想知道这枚勋章的来历和意义。
于虻看到自己送来的**后,不由得大吃一惊,原来这**竟然是以“三等宝星”的形式展示的,而且等级相当高。
御史推测,这颗宝星极有可能不是朝廷送给读者的祖先,而是在清朝灭亡后作为收藏品传给后人。
“宝兴”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御史》的文章中,因为这是一个比较不普及的知识,很多读者可能并不熟悉,所以《御史》就这个话题与大家分享他的知识和工作。
那么,宝兴到底是什么呢? 简单来说,宝星就是一枚勋章。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大门已经打开,中外交往越来越频繁,大批外国人、公使、领事和传教士进入中国。
同时,随着西化运动的发展,在海军和陆军、工矿企业、邮电、交通、教育等部门为清朝服务的外国人数量逐渐增加。
当外国人在为中国服务的项目中取得成就时,朝廷通常会奖励他们。
最初,外国人的奖励是以中国传统花卉的形式,包括佩戴花羽、拔头如勇、银两和铜锣奖章,甚至穿着黄色夹克。
但是,除了银两之外,其他形式的奖励对外国人来说都是空的,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 同治元年,李鸿章向朝廷建议,为外国人制作金银勋章作为奖励,佩戴。
但是,由于李鸿章没有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朝廷没有批准。
不久,三口通商部部长崇厚提出新建议,建议在原有功牌的基础上改进原有功牌,改名为“金宝兴”,分为一两两枚钱币和一二四枚钱币两种型号。
这种新型的奖励方式更符合外国人的需求,并得到了朝廷的认可。
《宝兴条例》是光绪七年八月由丞门总理制定并正式颁布的,其中详细规定了宝兴的名称、等级、勋章、执照等方面。
宝兴分为五个等级和十一个等级,其中第一等级。
一、二、三等分为**、一等。
四年级和五年级没有年级。 星星上刻有清朝铭文,标明等级,以装饰和颜色区分等级。
一开始,一等星的形状是方形的(后来改为圆形),其他的星星是圆形的。
据有关记载,一等宝星将授予各国君主,一等二宝星将授予各国的王子、亲王、亲戚,一等三宝星将授予世界大臣、宰相、 和第一任部长。
二等一星授予二等大臣,二等二星授予三等大臣和税务总局,二等三星授予一等参赞、军务部长, 和二等总领事。
三等一星将授予二等和三等参赞,领事馆随员,三等二星将授予领事和海军陆战队军官,三等和三星将授予各国口译员。
四等星授予各国士兵,五等星授予各国商人和企业家。
光绪二十三年,丞相衙门对宝兴风格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借鉴了西方国家的标准,使其光彩照人,华而不实。
可以说,宝兴制度的诞生自然是在与其他国家交往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衍生出来的,起初,宝兴主要是作为对外友好礼仪的交换礼物,送给外国君主和使节。
后来,宝兴逐渐成为奖励有功的外国人的常用方式。 一般来说,外国人获得宝星的情形包括:公使任期届满,作为表达中外友谊的礼物赠送; 那些为清**工作并取得骄人成绩的人; 协助清关**购买**,接待中外外交官功勋人士; 如果中国与外国发生冲突,调解和促进外交关系的人。
宝兴的授予有严格的程序,首先由使用外籍人员的基层**进行考核,然后由院长或大臣审查,最后由朝廷作为审查机关决定是否颁发。
对于宝兴的获奖者来说,获得宝星奖是对他们工作成绩的肯定,更是一种奖励。
比如,德国官员汉纳根因为修建旅顺口炮台立功,被授予三等一宝星和三等上等,李鸿章在打朝廷时特别提到他“洋人感恩图”,仿西式洗涤法建造了日岛堡, 并且还仔细地教了它。
虽然宝兴最初是给予外国人的一种荣誉和奖励形式,但它逐渐造福了中国人民。
最早获得国宝星的是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后来又规定凡出国使者,都按其相配等级授予宝星。
光绪34年12月,外交部十五位部长被授予不同等级,如总理外交部二宝星庆义轩亲王、大学一等石纳通、联大大臣梁敦炎一等三宝星。
玄通王朝以后,由于清朝的衰落,黄衣、花羽等传统奖励的影响力逐渐减弱,不再被视为追求的目标。
与此同时,佩戴星星和奖章成为一种流行的荣誉象征。 宣通元年5月,战争部尚书铁良、海军上将萨振兵、战争部守勋等一批高级**被授予宝星。
很快,东三省省长赵尔逊、直隶省长陈奎龙等地方官员也获得了这一荣誉。
至于地方的中级**宝星,帝史上没有发现任何朝廷颁发的案例,所以开头描述的情况可能是通过其他收藏品流传下来的,而不是直接授予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