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没有人不谈钱,也没有人不谈扶老人的话题。 特别是对于独生子女来说,更是理想。
刘姐的女儿结婚多年,对待女婿如己任。
平时《民法典》实施后,刘姐对女婿拒绝领养公公公并不违法,有些郁闷。
刘姐女婿上初中时,母亲因病将他和父亲分开。 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儿子一直在竞争,成绩优异,高考考入北京985大学。
刘姐的女婿不仅成绩不错,还受到父亲的影响,也很有同情心,很关心别人。
他在学校的表现引起了刘姐女儿的注意。 渐渐地,两人开始坠入爱河。
毕业后,两人结婚了。 刘姐很喜欢女婿,她从心底里喜欢。
女儿生下孙子后,刘姐和妻子一起照顾孩子。 洗衣,做饭,杂货店购物,清洁,一切应有尽有。
女儿和女婿的小生活甜蜜甜蜜。 据说孩子们累了,但刘姐总是一副开心的样子。
本来他们家和睦美好,但在新版民法典中,女婿拒绝领养岳父母并不违法,而是白纸黑字写成的。
刘姐不明白,她似乎有些郁闷,说不出来。
女婿一边喋喋不休,一边听到婆婆的顾忌,郑重其事的对岳父岳母说道
爸爸妈妈,女婿不赡养公也不是违法的,虽然他这么说,但是有多少女婿不赡养岳母和媳妇呢?婆婆听到这个消息,真的很高兴,很高兴。再说了,结婚的这些年,你和我爸爸一直把我当儿子一样对待,生怕我吃不好好休息,心里像一面镜子,再来不及感谢你,你和二长老一直对我好,我记在心里了。
想想看,我怎么能养不活你和我爸爸呢? 你说,我是那种人吗?
一边对女婿说,**他们不是这么想的。 一边高兴地红着眼眶,润湿了眼睛。
有位先生用这笔钱在老家老乡投资了500多万元,他当即用这笔钱投资了两套房子。
一套是供父母居住的,另一套是不断出租的。
孩子出生后,他的妻子成为了一名全职妈妈。 他的妻子在这里结婚,平时,他希望他的父母也能去女儿结婚的城市,互相照顾。
于是,妻子与丈夫商量,希望收回出租屋,让父母住在那里,让女儿和女婿履行对老人的孝顺。
丈夫听了这话,并没有不同意。 我只是觉得这是他婚前的财富,是他父母一辈子的家业,所以让岳父岳母长寿还是有点难以形容的。
如果岳父岳母来长期居住,也意味着每年至少6万元的房租没了。 岳父岳母说,他以前收了几笔房租,岳父岳母也给了几块钱。
就算是岳父岳母付房租,他也那么有意义。
此外,他的岳父岳母在生病或急需钱财时也不会袖手旁观。
就这样,夫妻俩因为公婆的养老金问题,挣扎了一段时间。 最后,一家人达成了这样的共识。
岳父岳母也年纪大了,既然想和女儿走得更近,干脆想办法离开家乡的房子。
岳父母老家的房子,不然就卖掉换女儿左边的住处,不然就租出去,租来换房。
就这样,一家人终于不再去想赡养岳父母老人的问题了。
俗话说,人若无长远顾虑,必定有近期忧虑。
其实,对于独生子女来说,父母面临的养老金问题不仅不是一个小问题,更是独生子女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莫言先生曾说过:“这辈子,我只服侍两个人,一个生我,一个我生我。”
你是否能配得上生你和你生你的人,如何对待生你和你生的人,我不得不思考。
以上所有知识都是我在《民法典》中学到的!
事实上,中国引入的许多系统都是大多数人考虑的。 虽然我国全体人民的经济水平有所提高,但我国的社会保障仍在“升级”,不得不说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这无疑是为人民充满保障的。
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离不开民法典,上学、就业、结婚、生孩子、买车买房、邻里纠纷等等,大大小小的矛盾和小纠纷都得到了全面规范。
那么,作为一个普通人,你怎么能理解法律的常识呢? 你没有理解无聊的法律文本的基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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