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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在这里谈谈留置权的问题,什么是留置权?我如何行使我的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债权尚未清偿,先前留置的财产在一定期限内未清偿,该财产未依法清偿, 以及优先从价款中收回的权利。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留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
2.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保留债务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动产,并有权优先受偿该动产。 但前提是债权人是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是留置权财产。
我们在依法实现债权时,特别是在追债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扣押财产等行为的合法性。 一定要注意这三点:
1.债权人享有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可以依法占有担保财产,但担保财产在占有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的财产进行折现、拍卖或者变卖,由债权人占有担保财产,但应当及时处置该财产,以履行到期债权。
2.债务人强行扣押其他财物的,可能构成侵权,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是因收取高利贷而产生的非法债务,或者因赌博、吸毒等而产生的非法债务,则可能构成收取非法服务罪。
总之,作为债权人,我们应该适度追讨债务,并尽量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定不要通过暴力、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讨债,避免擅自索债的违法行为。
那么,作为债务人,面对债权人或其委托人的催收行为,如果认为催收行为违法,应及时报警并留存必要的证据,包括非法催收、音像资料、聊天记录等,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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