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寻衅滋事案件被改判无罪
2024年旅行指南
据说有两起案件,他们因上访而被判犯有寻衅滋事罪,后来在上诉或上诉后被无罪释放。 很有意思的是,这两起案件竟然被一个法院改判,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值得称赞。
第一种情况是,杜某在2008年奥运会前夕因土地承包纠纷坐火车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老家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找到他,劝说他等到奥运会闭幕前来信访, 但杜某不听,说自己要去天安门广场请愿,等工作人员走近时,杜某爬上栏杆,让工作人员退后一步,否则就跳河了。后来,他被工作人员强行拖下桥栏杆,在拉扯过程中,一名工作人员的胳膊和腿上都有瘀伤,经鉴定为轻伤。 检察院对杜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杜某犯有寻衅滋事罪,判处其管制二年。 杜某不服上诉,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杜某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并与会谈人发生争执,不存在寻衅滋事的主观意图,客观上没有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于是判决改判,杜某无罪。
另一起案件,2018年,徐某因自留、医疗报销等问题多次到北京上访,一审法院认为,徐某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违反了国家《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而他举报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并九次前往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广场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信访”,在公安机关多次训斥和行政处罚后继续上访,其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判定许某犯有寻衅滋事罪。免于刑事处罚。徐某不服,不服。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寻衅滋事罪,是指为谋求刺激、发泄情绪、鲁莽行为,任意殴打、追赶、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强行或者任意毁坏、侵占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引起骚乱,造成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但本案证据只能证明,徐某因个人申诉前往北京某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受到公安机关的训斥和行政处罚,以及居住地所在县有关部门对信访事宜的处理, 但无法证明许某具体做了什么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以及他在异常上访时造成了什么后果。因此,认定徐某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宣告徐某无罪。
令人有些遗憾的是,上述两起案件在上诉后并没有立即改变,而是经历了一审判决、上诉、发回重审、再判决、再上诉、再推翻判决等历时数年的过程。
事实上,寻衅滋事是扰乱公共场所公共秩序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意图,(二)实施了刑事处罚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行为; (三)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造成严重扰乱秩序的。如果只是到中南海天安门广场或国家信访局上访,冷静地表达诉求,不采取激进行动,就不会破坏上述地方的公共秩序,更不会影响所在县的治安,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我对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表示赞赏。实践中,寻衅滋事的离奇案例屡见不鲜,比如有人因为有上访经历,在来京途中被拦下带回去寻衅滋事,有的因为两次去国家信通局而寻衅滋事的,有的因为两次去国家信通局而寻衅滋事的, 等等。
李振斌律师郑州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河南两城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专攻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诉讼。 自执业以来,秉承诚信尽责的服务理念,先后办理了大量刑事、民、行政纠纷案件,获得多起无罪、不起诉案件。 个人座右铭:任何情况都有空间,关键是要找到问题的眼睛。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合作团队
甘卫东律师:曾任法官,后辞职成为律师,擅长为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具有幽默风趣的辩护风格,强有力,紧紧抓住问题,深谙“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的本质,化腐朽为魔术,赢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广泛尊重和认可。
王兴琪律师:一个对刑事案件有一点梦想的刑事辩护律师。 每个案例都以精炼的方式进行辩护,论证不令人震惊,论证无效! 在 2023 年获得四项无罪判决。 已辩护的案件:全国最大的车贷网P2P公司“小额贷网”涉案、内蒙古“包头案”、商丘“三盘”组织头目***案、湖北省国土厅纪检书记王懋平案、四川省达州黄應平暴力收车案、湖北省祁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某斌**、徇私法案、 重庆网红萧发子(肖某忠)著作权侵权案、南洋郑茅涛非法借贷挪用资金案等。
郑世宝教授:郑州轻工业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律师,河南省第二位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郑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法律顾问,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河南省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 郑州、信阳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统筹策划,立体化辩护,辩护效果好。
梁三立教授: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后,律师,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专家,行政法制委员会委员,苏州**法律顾问组成员,江苏省理论宣传专家库首批专家。 南京、无锡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他善于挖掘刑事案件的棱角,“谋划后行动”,系统地构建辩护思路,赢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衷心感谢。
陈再尚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律师、法学博士,威斯康星大学访问学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程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司法案例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 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尤其擅长经济责任犯罪案件和涉外案件的辩护和辩护,并在庭内和庭外做出综合努力,帮助案件取得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