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采集案件时有发生,对我国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当局破获了一起非法开采中国重点保护物种并将其传播到国外的案件,涉案外国人被依法驱逐出境。
今天,我们就带大家回顾一下这个案例,帮助大家进一步增强生态安全意识,提升维护世界精华的能力和素养。
案例回顾
2020年4月,有人向国家当局举报,称有外国人在中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挖掘采集重点保护物种。 **当局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并逮捕了在自然保护区内偷窃珍稀野生植物的外籍人员。
经查处,该外国人受境外机构委托,非法挖掘采集野生植物标本和种子样本数千件,通过非法渠道运往境外近2000次,交易流通近百万元,违法利润数十万元。 面对确凿的证据,该外国人供认了在中国非法开采野生植物,当局已依法将其驱逐出境,成功切断了外国势力对中国生态安全的侵犯
深度解读
上述案件暴露了国外一些机构和人员别有用心地对中国进行非法采集珍稀物种的敌对局面,进而威胁到中国的生态安全。 他们如何进行非法活动,我们如何发现和预防他们?
——境外遥控,在国内作案。 与外国人联系的“买家”长期在国外,沟通渠道隐蔽秘密。 境外机构或人员通常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等网络渠道对国内人员进行远程指挥,提出采集特定品种和规格的植物标本、谈判**并取得时限、或向境内人员“传授”非法开采经验和“应急预案”。 随后,在对方的遥控下,该外国人打着野生植物“爱好者”的幌子,前往相应地点偷取珍稀野生植物。
——以旅游为借口偷植物。 在收到国外的遥控信息后,该外国人大力探索和收集了中国各种珍稀植物的名录和产地,然后以旅游的名义进行非法开采。 从2011年开始,他先后前往四川、云南等地数十个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游历”,伺机偷取活体植物标本、根茎、植物种子。
- 逃避监管和非法交付。 涉案人员为了逃避检查和掩盖违法行为,以虚构公司或组织的名义在网上联系非法快递中介机构,寄送植物或种子包裹,以逃避监管。 经查处,近九年来,该外国人非法向境外运送了数百种珍稀野生植物,导致大量中国特有生物资源流失海外。
是时候学习法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窃取、间谍、收买、非法提供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勾结实施的国家秘密、情报等文件、数据、资料和物品,属于间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非法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植物及其制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应当事先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应当遵守与自然保护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经批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标本采集等活动。
小学生进行观鸟。
疏水阀提示
生态安全是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相关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流失,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研究利用,将给我国的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维护***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如发现违法行为及相关可疑情况危及***,应拨打12339***举报受理**,或登录***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或***微信 *** 举报受理渠道进行举报。
每个人都有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生态安全,筑牢屏障。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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