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做什么来继承遗产?
1.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125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继承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涂改、隐匿、毁灭遗嘱,情节严重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阻挠被继承人立立、变更、撤销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实施了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后来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赠权利。
2.个人口译。
第1124条讲的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主动选择和权衡,而本条讲的是继承权被被动剥夺的情形。 继承是对私有财产的继承和保护,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出生而获得的,除了被继承人自治的选择外,没有其他外力可以剥夺继承人的这种“自然继承”,除非继承人本人死亡。
第一段列举了继承人可能死亡的五种情况:
首先是故意杀人罪,这本来是刑法上的故意杀人罪,因为刑事评价和民事评价是平行的评价体系,刑法依靠强制力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而不干涉私法中的意志自主权,刑法措施中没有限制民事权利的刑罚, 因此,受到惩罚的罪犯仍然享有公民权利。由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特殊关系,故意杀人发生后,就不能再表达故意,这时,如果允许实施谋杀的继承人按照继承规则继承遗产,虽然会体现出公私之间的明确法律界限, 但对于被继承人来说,遗产会转移到他被剥夺生命的地方,这不仅违反了基本价值判断,损害了被继承人的权利,而且助长了这种行为,不会被道德和法律所接受,因此他的继承权将被剥夺。
第二,杀害其他继承人;法理和逻辑基本与杀害被继承人相同,从私有财产流通的角度来看,如果其他继承人不被杀,他们将获得遗产,如果他们被杀但可以获得他们的财产,很明显,这种犯罪行为会被推动;从血缘关系的角度来看,每个继承人从死者那里获得遗产的机会不仅公平有序,而且包含着死者个人对亲人的情感寄托,杀死其中任何一个人都是对死者的伤害,这将破坏遗产中蕴含的人类伦理和法律秩序。
第三,遗弃被遗弃或虐待被遗体的情节严重因为亲属关系的存在,继承人往往是对被继承人负有照顾义务的人,遗弃或虐待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死者的死亡,虽然直接剥夺生命如此直接,但还是对被继承人切身利益的损害,不应鼓励。
四是伪造、篡改、隐匿、毁灭遗嘱,情节严重的;五、欺诈、胁迫或者阻挠被继承人立遗嘱、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这两种情况将导致死者在较低程度上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最坏的情况是违背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基本精神的行为,以及其他在一般意思表示中不真实的行为需要进一步澄清或界定。 这种行为不应使作出该行为的人受益。
3.实际应用。
本文列举的行为都比较恶劣,通常与刑事审查和评估有关,如果实际发生纠纷,通常需要法律论证和分析,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