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 《规则》的出台旨在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所有列入重点排放企业名单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覆盖的行业; 每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 这意味着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的人才能参与碳交易。 同时,《实施细则》还明确规定,《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全国碳排放总量交易配额设置和分配,生物质发电机组、共燃发电机组、特种燃料发电机组、利用自产资源的发电机组等特种发电机组类别,暂不纳入配额管理。 这意味着这些单位暂时不受津贴的约束。 《实施细则》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宁夏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将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