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些人在农历新年前被处决? 揭示原因
为什么他们都在春节前被处决?
1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令,对吴协宇、张波、叶成端案的被告人执行死刑。 这一消息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一些网民质疑为什么在农历新年前执行死刑。
关于死刑的执行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死刑问题的解释》规定,死刑可以枪毙或者注射死刑。 如果进行注射死刑,必须在处决地点或指定的拘留地点进行。 执行死刑必须事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以枪毙、注射以外的方式执行死刑,也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宝莲表示,我国的死刑一般是以枪杀和注射死刑的方式执行,中国是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注射死刑药物死刑的国家。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对注射死刑的要求,各地法院逐步推广注射死刑,虽然行刑队的处决方式尚未完全废除,但注射死刑却开始流行。
李宝莲指出,中国法律对执行死刑的期限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2条,下级法院必须在收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七天内执行死刑。 如果超过7天仍未执行,则执行令将被撤销,最高法院必须重新发布执行死刑的命令。 因此,死刑案件的审批和执行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间进行,对在公共假期前执行死刑没有特别规定。
对于春节前执行死刑的可能因素,北京安健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可以考虑在春节前执行死刑,这样可以避免春节期间不必要的关注和影响,也让死刑犯家属有足够的时间安排善后事宜,与死囚告别。 高级专员指出,处决日期也可能受到司法程序和判决生效时间等因素的影响,而不是基于个人喜好或特定期限的选择。
另一方面,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岳宁认为,春节前执行死刑,也是对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主观上恶毒的犯罪的威慑。 他认为,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一般都是在终审当年进行,春节前执行死刑可以说是法律对这些罪行的回应。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维娜指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死刑犯有权在执行死刑前接受与家人和亲友的会见。 死刑执行前三日,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指派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在执行死刑之前,主审法官负责核实死刑犯的身份,并询问他是否有任何遗言。
死刑可以在刑罚机构或特定拘留场所以行刑队或注射死刑的方式执行。 死刑宣判后,不得有有损被执行人人格的游行或其他行为。 在处决结束时,验尸官必须确认罪犯确实已经死亡,并由书记官长记录在案,执行法院将处决档案和**提交给最高法院。
王岳玲强调,会见死刑犯的制度是"尊重和保护人权"这一宪法原则的实际应用。 在我国依法维护死刑的背景下,组织会见罪犯及其亲属,体现了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有助于减少罪犯及其亲属的抵触和对抗,是文明、人道适用刑罚的基本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