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条件
根据《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17年修订),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企业性质:申报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和独立的民事责任,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行业。
企业规模:申报企业必须为中小企业,即员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亿元。
企业领域:申请人必须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即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年修订)中规定的七个领域,即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疗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新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
企业创新:申请人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不断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为核心,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具体而言,申报企业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指标之一:
研发支出比例:申报企业研发支出占上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不低于3%; 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不超过300人的,不得低于4%; 如果员工人数超过300人,则不低于5%。
知识产权数量:申报企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不低于下列标准:从业人员数量不超过100人,不少于3人; 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但不超过300人的,不少于6人; 员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不少于9例。
知识产权收入占比: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收入占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比重不得低于下列标准:从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不低于2%; 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不超过300人的,不得低于3%; 如果员工人数超过300人,则不低于4%。
新产品收入占比:新产品(指上一年度开发并投放市场的产品)收入占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下列标准: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不低于10%; 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不超过300人的,不得低于15%; 如果员工人数超过300人,则不少于20%。
二、专精特新企业的申请流程
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第 1 步:注册。 申请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第 2 步:声明。 申请人需要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填写申报表,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信息。 申报表和申请材料详情如下。
第 3 步:初步审查。 申请企业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报表和申请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初审合格后,申请企业进入审查阶段。
第 4 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对申报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行评价,确定申报企业是否符合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 审核通过后,申请企业进入公示阶段。
第 5 步: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将在平台上公示通过审核并接受社会监督的申报企业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正式认定申报企业为专精特新企业,并颁发证书。
3、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材料
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企业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法定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企业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内部管理文件复印件。
企业财务资料:包括企业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最近一年的纳税申报表、税务证明等涉税文件复印件。
企业创新资料:包括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证书(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企业研发项目、研发团队、研发经费、研发成果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企业申报表:包括《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和《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评审表》两份,需按平台要求和格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