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使用现金的人越来越少,而且家里还要防盗贼,为了保险起见,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把钱存入银行,但银行真的有保险吗? 河南省漯河市的赵先生,因为父亲在银行留下的200万遗产,对银行非常失望,因为老人去世后,银行不承认账目,最后的理由是:“没有死亡证明”!
赵先生的父亲去世前,他把儿子叫到身边,给了他一张看起来很旧的银行存款证明,赵先生没想到父亲还有这笔钱,打开一看,更是震惊了,上面的金额高达40万,可是一笔巨款, 而且父亲还把这笔钱存了固定期限,期限是20年,期限到了,可以有200万的利息,而且父亲明确说明,这个遗产是为了供养母亲。
不久之后,赵先生的父亲去世了,但赵先生没有立即去银行取钱,因为这笔钱的期限是20年。 到期日是2015年,如果提前拿出来,利息会少很多,所以性价比不高,所以我保留了这份文件,出于对父亲的信任,赵先生没有去银行核实。
后来,文件到货后,赵先生拿着文件到银行,要求取出钱,到达银行后,赵先生将文件交给了工作人员,并说明了自己的用意,银行工作人员看了看,其实是20年前的文件,这样的文件,平时很少见, 无法处理,于是他找到了银行的领导。
因为年代久远,金额比较大,银行一时无法把钱交给赵先生,必须先核对一下,然后才能处理此事。
20年前,网络还不发达,就算是银行,存款也是人工记录的,查起来很麻烦,赵先生没有催促银行,以为银行查后肯定会联系自己,等等一个月,赵先生没有收到银行的回复, 于是他又来到了银行。
来到银行后,赵先生被请到一个专门的办公室,赵先生要求自己以后去拿钱,但银行工作人员说,银行这20年来做了很多调整,之前的人工存款收据暂时没有找到。
此时的赵先生还是对银行员工的话深信不疑,对银行的信任度很高,毕竟这张存款证已经有20年了,当时40万元的存款是一笔巨款,现在本金加利息已经是200万了, 即使是现在,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银行应该谨慎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让赵先生没想到的是,来到上级银行后,工作人员先是让他在办公室等候,然后又拿走了赵先生的证件,本以为这次终于可以拿出钱了,但拿钱的不是工作人员,而是2名民警的同志, 然后赵先生被带到了派出所。
原来是银行报警,因为银行负责人觉得赵先生的存款证明是假的,而且赵先生还多次来取款,银行负责人觉得赵先生是来诈骗的,赵先生当时大发雷霆, 他父亲给他的文件怎么可能是假的?
赵先生还说,父亲绝对不会跟自己开这样的玩笑,毕竟如果这是假的,那么等待他的一定是坐牢,赵先生和父亲一直相处得很好,平时也没有什么矛盾,父亲没必要这样给自己的儿子坑, 所有的父亲在赵先生去世前都把这份文件交给了赵先生,赵先生没有任何怀疑,到期后直接来取钱。
在派出所里,警察审问了赵先生,赵先生总是很冷静,但警方无法辨别存款单的真实性,这件事必须由银行和赵先生自己解决,经过协商,赵先生也被释放了,但他并没有就此妥协,而是准备了一些公证材料, 再次找到当地银行,要求把钱取出来,既然银行认定这个文件是假的,自然不会给赵先生一分钱,也又报了警。
到了派出所后,双方依旧僵持不下,儿子被送去派出所取款2次,赵先生的母亲也很生气,甚至要求银行讲道理,但银行的态度一直很坚决,养老金一直没有提取,随后赵先生的母亲也因抑郁症去世了, 而父亲留下了母亲的养老钱,但因为银行的来皮,母亲直到他去世才看到一分钱,赵先生也失去了耐心,直接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银行陈述了不向赵先生兑现的理由,即这些原因,让他们觉得文件是假的,无论如何都拒绝为赵先生交换,而这些理由,在赵先生看来,是银行挪用父亲遗产的借口。
第一个原因是,这份文件放置多年,封条完全不清晰,无法辨别是否是银行的印章,银行表示,20年前银行使用的封条边缘是空心的,但赵先生存款单上的封条边缘是实心的。
二是办理存款的人是银行职工杨先生,但存款收据上的签名不是杨先生,这与银行规定不符,银行认为有理由怀疑赵先生的证件是伪造的。
第三个原因是银行对定期存款的期限有规定,现在定期存款的最长期限是5年,8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早已不复存在,更别说20年的定期存款了。
第四个原因是,赵先生的存款证上的利息实在是高得离谱,银行的年化利率很少超过4%,但赵先生20年前存入银行的40万元的利息却高达17元1%,整整20年过去了,原来的40万现在已经变成了200多万。
根据存款证上的资料显示,存款证是在1995年1月办理的,银行说这种形式的存款证是1996年4月以来才使用的,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银行始终坚信赵先生的单证是假的,在查找底单时,没有赵先生底单的信息,银行认定赵先生只是想骗钱,赵先生肯定不同意银行的说法,并要求将当年使用的印章比对。
但是银行拿不出来,说是因为时间太长,这些印章丢了,赵先生还想找当年办理业务的员工,但是银行也说找不到,也就是说,银行说了那么多,没有那些印章, 而且他找不到当初处理生意的人。
就算上法庭,法院也无法确认是谁说的属实,赵先生只有存款证,银行不承认,他没有办法,双方争执,其实赵先生的家庭条件还不错,也不是缺钱的人, 银行的这种做法实在让他无法接受,所以一直纠缠在这件事情上,他势必要为父亲母亲拿回属于他们的钱。
但因为双方都没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法院一直没能做出判决,其实银行的制度还是很严谨的,一般来说,这种事情是不应该发生的,如果因为存款时间长,银行找不到记录, 钱就丢了,不管谁收不了,丢了老百姓的信任,谁敢把钱存进去,你怎么看?